作者puyo (普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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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马英九判决书最後一段
时间Fri Aug 22 12:41:41 2008
※ 引述《YHLYHL (护航?他 马的就是爱涨价)》之铭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铭言:
: 所以说:如果马英九先将选举补助款当成特别费捐出,再按月领回。自然不会有规避法
: 律制裁的问题。我有说错吗?
: : 另外,某Y质疑的,马补捐1160万是在"规避法律制裁"
: : 基本上根本不生这种问题。刑法第一条,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有明文者...
: : 当初如果这1160万是贪污的行为,不可能会因为事後捐出就无罪
: : 这种思维就跟抢了银行1000万後良心发现将钱全部捐出,以为可以无罪一样荒谬
: : 现在既然法官认为他自始不生贪污行为,那些钱根本没什麽好用来说嘴的。
: 所以说:一边对陈水扁用道德制裁,一边用法律为马英九护航的是谁?
: 双重标准的是谁?不言可喻了吧。
所以说请吴淑珍出庭吧..
一个不断规避出庭的人有啥好说
既然不肯面对法律那要如何用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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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255.18.82
1F:推 olaqe:连考卷都不敢缴出去的人 说人家60分的作弊XD 140.109.150.70 08/22 12:43
2F:推 DSNT:上面这句不得不推呀...XD 96.246.28.138 08/22 19:27
3F:推 urabon:改成绩的都是自己人 根本不用作弊就及格啦. 122.116.60.199 08/23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