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al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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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手牵手 护民权 光照立法院
时间Wed Oct 29 23:36:08 2008
手牵手 护民权 光照立法院
本文转录自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7467571.html
台湾教授协会会长蔡丁贵教授为了修正鸟笼公投法而进行的绝食抗议已经进入第五天,
为了呼应他的诉求,网友们特别发起「手牵手 护民权 光照立法院」的活动。
活动打算邀请一千位网友在10月31号(礼拜五)晚上七点,带一只手电筒来光照立法院。
活动一开始,网友们会手牵手围成一个圆圈,接着发表「手牵手 护民权 光照立法院」行
动宣言,并大声呼喊「手牵手 护民权公投保台湾」口号三次,以提醒马英九总统应该尽
速对修正公投法做出正面回应,实践「台湾前途由两千三百万人决定」的竞选诺言。随後
各自拿出自己准备好的手电筒,往立法院内部照去,象徵要照亮立法院的黑暗面,敦促在
里面的立委早日修正公投法,还给台湾民众完整的直接民权。
或许马英九总统会再次主张「以民调代替公投」来实践「台湾前途由两千三百万人决定」
的政见,然而以目前绝大部分民调对於马总统的表现不满意度都超过五成,满意度都不到
两成五的情况来看,如果马英九总统真的相信民调的权威性,他早就应该辞职下台,由此
可见「以民调代替公投」的说法,连马英九自己都不相信。直接民权还是应该藉由公投来
行使。
除了表达「手牵手护民权光照立法院」的诉求外,蔡丁贵教授也与网友们约定,若这个活
动能由年轻人顺利接棒,他将停止绝食,因为这代表网路新生代也开始走出虚拟世界,关
心公共议题,也代表他并不孤单,因此他将以更温和持久的方法,与网路新生代一起努力
,一直到鸟笼公投法修正为止。
欢迎转贴,邀请更多人来参加这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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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还在幸福的逛网路、逛 BBS 的时候,此时有人正以自己的性命
在立法院前争取人民的权利。
或许你会说,公投不是已经吵烂了吗?
是阿,我们只是「吵」烂了而已,可是有人正身体力行,付诸行动
蔡朝贵教授至今已绝食 100 小时以上。
无论你对他有什麽意见,我们都不可抹灭他的努力。
台湾的公投制度有什麽问题呢?
现阶段台湾的公投制度为:公投投票必须超过一半投票人数及 (50% 的人都去投票) 且在
投票的人之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公投才成立,否则为不成立。
因此台湾每次举办的公投,虽然都有 70% 以上的人投同意票,也就是普遍人都接受该议
题,但却因为泛蓝发起「拒投公投票」杯葛,造成投票率没有过半而否决了每次的公投。
为何要发起「拒领公投票」?因为他们继不能对该议题说不,又想要反对反对党(民进党
)的提案。结果连他们自己提的「返联公投」「反贪腐公投」都因为投票率未过半而被否
决。
我个人非常支持补正公投法。因为如果放弃领公投票,即表示自己放弃表达意见的权利,
既然都已经表明「我不表示意见,由其他人决定」,又为何「别人决定的结果为同意,最
後结论却是否决」呢?
请有相同理念的人、同学,在 10/31 号晚上七点,带着手电筒一起站出来,
一起「
光照立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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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106.23
※ 编辑: hialan 来自: 118.169.106.23 (10/29 23:37)
※ hialan:转录至看板 politics 10/29 23:37
1F:推 shaka1aka:因为不过门槛=否决。 220.129.72.9 10/29 23:40
2F:推 Robbit1024:公投是意见的表达 不去也是反对的意思 118.165.219.71 10/29 23:42
3F:→ Robbit1024:不像选举是为一定得选出个人... 118.165.219.71 10/29 23:42
4F:→ Robbit1024:这两个最好把它分开看... 118.165.219.71 10/29 23:42
5F:→ hialan:拒领公投表示放弃表达意见的权利!=否决 118.169.106.23 10/29 23:50
6F:→ hialan:既然拒领公投票=否决又何必放"不同意"选项 118.169.106.23 10/29 23:52
7F:推 Robbit1024:喔 所以你认为只要少数就可以决定公众 118.165.219.71 10/29 23:53
8F:→ Robbit1024:意见...? 118.165.219.71 10/29 23:53
9F:→ hialan:因为那些不去投票的「自愿」放弃 118.169.106.23 10/29 23:54
10F:→ hialan:有「不同意」不投,「自愿」放弃,怪谁? 118.169.106.23 10/29 23:54
11F:→ Robbit1024:那你出车钱喔 公投本来就是要得到大家 118.165.219.71 10/29 23:56
12F:→ Robbit1024:意见 包括也得尊重不出来投票的人意见 118.165.219.71 10/29 23:56
13F:→ Robbit1024:这跟选举不同喔 把两个分清楚吧.... 118.165.219.71 10/29 23:58
14F:→ Robbit1024:反而我认为larusa提的很方便的投票 118.165.219.71 10/29 23:58
15F:→ Robbit1024:再把不投的意见不用管比较恰当 118.165.219.71 10/29 23:59
16F:→ hialan:所以你有车钱才要去投票阿... 118.169.106.23 10/30 00:04
17F:→ hialan:你不表示意见我也无所谓啦毕竟那是你的权利 118.169.106.23 10/30 00:04
18F:推 Robbit1024:你大概看不懂我的意思 公投是为何啥 118.165.219.71 10/30 00:07
19F:→ Robbit1024:为了让大家能表达意见 不是强迫大家得 118.165.219.71 10/30 00:07
20F:→ Robbit1024:表达意见 OK... 118.165.219.71 10/30 00:07
21F:→ Robbit1024:我很赞同应该把公投方便性普及化 118.165.219.71 10/30 00:08
22F:→ Robbit1024:这时候才让没投的失去他的权利比较好 118.165.219.71 10/30 00:09
23F:→ hialan:公投是义务。因此不会有必须要"方便"的问题 118.169.106.23 10/30 00:11
24F:→ hialan:但可以找影响人民最小的时候去做 118.169.106.23 10/30 00:11
25F:→ Robbit1024:你继续讲吧 义务 我不想跟你讨论 118.165.219.71 10/30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