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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以下称作甲好了@@)在10月中 失窃了一组相机 (可以偷寻我文@@) 然後我周四在奇摩网拍看到 周五去确定是我失窃的那批 刊登拍卖的是高雄的一间通讯行(以下称乙) 该通讯行专门在收购二手3c产品 但是该通讯行说他们是合法购得 也有出示买卖契约 我的相机是 某69年次的女性(以下称丙)22000元卖给乙 (就是乙用22000元跟丙小姐收购) 周五做完笔录 高雄警方说周六要请丙到高雄说明 可是今天也没有电话通知我有什麽进度ORZ 偷我相机的是个中年平头男子(以下称丁) 我不懂的是 那批相机本来就是我失窃的 但是我却不能带走 甚至 乙方说 该批相机法官判给乙方的机率还比较大 是真的吗? 感觉乙方态度漫强硬的 先是说 这种情况有80%都是判给他们 我就故意问说是常常有这种事喔 他们又说没有啦 只有一两次什麽的 不过很明显他们就是专收二手货的嘛 (自己网拍页还说拒收赃物= =) (但是我想丙小姐当然是说那不是赃物啦) 想问问板上强者 1. 通讯行乙方 说东西所有权很有可能是判给他们 是真的吗? 是因为他们是合法购得(有出示丙的资料 也有丙手印) 2. 如果丙小姐推说不知道丁是谁 我的损失是否可以向丙求偿? 3. 漫重要的就是我希望可以赶快拿回相机 但是通讯行说通常这都要很久 因为开庭什麽的 我有何办法可以先拿回相机吗? 4. 相机有损坏 那麽维修的费用 有可以提出民事求偿吗? 跟丁或是丙? 5. 从10月中到现在我要用到相机的话 都要去租 每次都是不小的开销 这部分我的损失 可以求偿吗? 是不是需要我跟相机出租店家的租赁契约或是收据 甚至未来的日子我也还得租 怎麽办阿~"~ 6. 重要的问题 相机包中 有6样东西 是有序号 另外一些电池是没有 所以电池我没有在笔录上特别说明到 有没有关系阿 警察说是没差 6样东西中 目前只有3样在 另外三样乙卖出去了 但是有2个是有下标 乙说可以找回 但是 另一物品(闪光灯)乙说 购买的是直接来店里拿 也没有下标 那若是这样追不回 我该如何求偿? 7. 目前乙 就漫无所谓的样子 可能看准我希望早点拿回相机 说我可以先跟他们"买回去" 这是什麽道理~"~ 通讯行乙说 之前有个学生失窃NB也是这样 该学生因为急需NB内资料 所以就先跟乙"买回去" 这是什麽道理阿 我觉得通讯行乙说法是他们合法购得 有跟丙的契约 问题是我有序号单 保证书啊 序号单保证书也是证明我是合法购得阿 为何是相机所有权比较可能判给乙? 应该是相机所有权归我 乙再去跟丙小姐求偿回22000元吧? 难道是相机所有权归乙 我再去跟丙或是丁求偿~"~?? 8. 丁窃嫌若是摆滥没钱陪 怎麽办? 感觉好像刚关出来一样 = =" 而且要是抓不到丁勒 怎麽办~"~ 谢谢大家了 虽然说 通讯行乙说他们也是受害者 可是感觉上他们好像处理这类似事件惯了 我现在只希望快拿回相机使用 且 维修费用 追不回的闪光灯的费用 遗失期间租用相机费用 等等能否求偿Q_Q 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80.128
1F:推 strangehead:别想太多,乙方收受赃物 没有「不知者无罪」这种东西 11/16 00:31
2F:推 VCLee:拍拍... 11/16 00:35
3F:推 j922:小弟上个月相机也被偷 警察说只要有证据确定相机是自己的 11/16 00:37
4F:推 bigpujols:乙说之前也有笔电的事件 表示他不是第一次卖赃物 11/16 00:38
5F:→ bigpujols:所以我觉得 这点应该对你很有利吧 态度要强硬点 11/16 00:38
6F:→ j922:ex:跟卖家面交 一起约警察出面 就可以了 11/16 00:39
7F:→ bigpujols:可以请原po po哪间通讯行吗 11/16 00:40
8F:→ strangehead:补充,请查刑法12条(及後面相关条文) 11/16 00:41
9F:推 freer1987:我记得这样的情况乙属於善意第三人,他不知道是赃物所以 11/16 00:41
10F:→ strangehead:以及民法第九百五十条(←关於赃物归还) 11/16 00:42
11F:→ freer1987:购入,失主就不能要求其归还,须向窃盗者求偿。 11/16 00:42
12F:→ strangehead:所以抱歉~我更正我一开始的推文... 11/16 00:43
13F:→ freer1987:两年前念的商事法记忆有点模糊 11/16 00:43
14F:推 mason0704:看到楼上PO的法律条文~~难怪窃贼如此多耶!! 11/16 00:48
15F:推 j922:有个疑问:手机被偷都能靠IMEI码追回了 难道相机就不行吗? 11/16 00:48
16F:→ janhon:盗赃或遗失物,不得向其善意占有人请求回复 11/16 01:03
17F:→ janhon:不知道丁跟丙的关系为何? 写的很乱,错字不少看不太懂 11/16 01:05
18F:推 justben:直接告他 11/16 01:11
19F:→ justben:这篇再转八卦板,把那老板相簿Post出来 11/16 01:12
20F:→ justben:有再连络记得录音,找时间公布 11/16 01:13
21F:→ aloke:丙跟丁是什麽关系阿 那丙也很怪阿 买了台相机马上又卖出去 11/16 01:13
22F:→ justben:也不用耍心机威胁了,看谁损失大吧 11/16 01:13
23F:推 janhon:当然如果中间的人都知道它是赃物的话,你就可以追回 11/16 01:14
24F:→ justben:还是找苹果日报都无所谓 11/16 01:14
25F:→ justben:讲白了,那老板就是不怕嘛 11/16 01:14
26F:推 jdkcupid:简单来说 通讯行是最终持有人 只要无法证明他是恶意(即知 11/16 01:43
27F:→ jdkcupid:道购买的是赃物) 你是无法拿回那批相机的 11/16 01:43
28F:→ jdkcupid:你能做的 就是跟偷相机的人请求损害赔偿并返还不当得利 11/16 01:44
29F:推 hansfong:店家最会就是呼壠,之前还有店家呛我:你去告啊?告得赢吗? 11/16 02:04
30F:→ hansfong:那个人还是某板曾经推到天的业代..我的妈啊.. 11/16 02:05
31F:→ hansfong:东西能拿回来就好,什麽租相机什麽的钱还是算了吧 11/16 02:07
32F:→ hansfong:除非你很有耐心和时间把事情搞大和复杂化..XD 11/16 02:08
33F:→ KenzaV:1987 正解 11/16 04:02
34F:推 Aldebaran:问题出在丙 因为她没解释相机哪来 对她提出赃物罪告诉 11/16 04:17
35F:推 Aldebaran:因为她有收受的事实(持有你的相机) 只要证明相机是你的 11/16 04:19
36F:→ Aldebaran:这条就能成立 到时候也可以顺便来个附带民事诉讼 11/16 04:21
37F:→ Aldebaran:如果有办法取得乙"可能知道是赃物"的证据 一样告他故买 11/16 04:22
38F:推 Aldebaran:不用去跟乙扯东扯西 告丙的时候她会自己招出来的 11/16 04:25
39F:→ Aldebaran:阿对了 建议去LAW板重新po一次 会有高手帮你的 11/16 04:26
40F:→ zewbt:那个..我目前也是不知道丙丁之间关系 要是丙丁当中还有人勒? 11/16 08:10
41F:推 tlnrs:要证明乙跟丙知道丁是销售赃物 才有可能成立收受赃物罪 11/16 08:17
42F:→ tlnrs:但是要证明太困难了 通常只有一条路 就是丁自己说乙丙 11/16 08:18
43F:→ tlnrs:知情 很少有这麽不上道的窃贼 11/16 08:18
44F:推 tlnrs:民事上也跟着受影响 因为乙丙可以主张不知丁的行为而善意 11/16 08:21
45F:→ tlnrs:受让相机 除非你自己拿钱跟乙丙买 之後再跟丁主张还钱 11/16 08:22
46F:推 tlnrs:民法948到950可以参考 另外你也不是没有地方突破 可以主张 11/16 08:24
47F:→ tlnrs:乙丙不是由拍卖或或向商人购买相机 或许可能可以向乙丙直接 11/16 08:25
48F:→ tlnrs:拿回来... 11/16 08:25
49F:推 tlnrs:2 前提丙不知丁的情况 不行 3请求检察官或法官暂时发回赃 11/16 08:29
50F:→ zewbt:我在PttLifeLaw PO的 似乎我几乎没有胜算机会~"~ 11/16 08:29
51F:→ tlnrs:物让你保管 4要证明损坏处是丁或乙丙损坏 而不是你当初就 11/16 08:29
52F:→ tlnrs:当初就坏 11/16 08:29
53F:→ zewbt:乙丙不是由拍卖或或向商人购买相机?问题是有乙丙间的契约@@ 11/16 08:31
54F:→ tlnrs:5不行 因为失窃期间你也可能不用相机 窃贼无法预见你会去租 11/16 08:31
55F:→ zewbt:请求检察官或法官暂时发回赃物 问题我猜乙也会要求或是阻饶 11/16 08:32
56F:→ zewbt:tlnrs大您要不要用回文的 @@" 11/16 08:32
57F:→ tlnrs:6 追不回就像丁求偿 8 丁无法赔就自认倒楣 11/16 08:32
58F:→ zewbt:抓不到丁怎麽办 抓不到丁怎麽办~"~ 11/16 08:33
59F:→ zewbt:完蛋了 所以我应该先跟乙买回? 11/16 08:39
60F:→ zewbt:法律这样规定我留那些保证书干麻~"~ 原来销赃这麽容易ˋˊ 11/16 08:40
61F:推 NTPUslave:不然你觉得应该怎样规定= =? 11/16 08:58
62F:→ zewbt:我认为相机应该归我 求偿是乙向丙或是丁 11/16 10:20
63F:推 janhon:不太可能,中间转了那麽多手衍生很多买卖关系不能不理 11/16 10:44
64F:→ zewbt:所以转手是销赃最佳手法罗 哀 我妈刚刚还骂我说当初不要报案 11/16 10:53
65F:→ zewbt:报案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怎麽会这样 万念俱灰阿 11/16 10:54
66F:→ zewbt:而且我在台中 现在开庭又得跑高雄 哀 11/16 10:55
67F:推 aal:我怀疑转手哪几个人都认识,这是他们的销赃手法。如果是我,真 11/16 11:02
68F:推 jdkcupid:你不报案 根本无法求偿啊 11/16 11:05
69F:→ jdkcupid:重点是抓到小偷 跟他要钱 相机你本来转手後要回的机率就 11/16 11:06
70F:→ jdkcupid:不高 11/16 11:06
71F:→ zewbt:只是无奈阿 真的超无奈的 我是原物主耶 哀 11/16 11:06
72F:推 jdkcupid:东西被偷就是这样 换个角度想 今天假如你买到一批二手赃 11/16 12:09
73F:→ jdkcupid:物 结果突然有一天警察上门把你东西都拿走 你会做何感想 11/16 12:10
74F:→ jdkcupid:法律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 但是要举证对方为恶意 不容易 11/16 12:10
75F:推 orionpei:楼上要不要回去把民法950再看熟一点...只要丙不是商人... 11/17 14:17
76F:→ orionpei:乙又不是从拍卖或公共市场(乙说是向丙买来的)买来的... 11/17 14:18
77F:→ orionpei:就没有950的适用...失主只要能证明该物是赃物跟遗失物 11/17 14:19
78F:→ orionpei:就可以把该物取回...善意受让在盗赃遗失物有特别规定 11/17 14:20
79F:→ orionpei:那条特别规定就是950 950同时保障正当二手商跟失主 11/17 14:21
80F:→ zewbt:可是现在乙就是正当二手商~"~ 11/17 15:51
81F:推 orionpei:是吗?950保障的是向商人或是经由拍卖或是在公开市场买进 11/17 21:37
82F:→ orionpei:货物的商家 你的丙不是商人 降子乙就不符950了 另外 11/17 21:38
83F:→ orionpei:原po与其在这边问 不如去找律师 法律谘询是不收钱的 11/17 21:39
84F:→ orionpei:在这问 对你的帮助不大..何况你也确认不了真假对错 11/17 21:39
85F:→ orionpei:到不如去多找几家律师事务所做免费的谘询 11/1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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