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IO (紧抱住,用身体感受你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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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外寄进国内信件其[邮资运费利益]如何分摊?
时间Sun Sep 25 22:28:04 2005
※ 引述《ABIO (紧抱住,用身体感受你温柔)》之铭言:
: 很好奇的问大家
: 若国外寄进国内的明信片或是信件
: 它贴的是国外的邮票
: 但是信件寄进国内後
: 却是国内的邮局邮差去送信
: 那中华邮政要怎麽跟国外请款或分摊运费呢?
: 比例又是多少呢?五比五吗?
台湾的国际信件仰赖万国邮盟来交换信件,交换信件的过程中,也有邮资方面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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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邮政联盟确立:
一、寄信至世界任何地方应有近似一致的一律邮资费率。
二、邮政当局应给予外国与国?邮件相同的待遇。
三、各国应保留国际邮资收款。
万国邮政联盟条约最重要的结果之一是不再需要像从前黏贴任何信件或包裹过境国的邮票
;万国邮政联盟规定会员国邮票接受於整条国际路线。
1969年,万国邮政联盟创立新付款制度,端看各国之间邮件总重差距多少决定应付费用,
这些费用称作到达费。因为它影响期刊递送花费,所以万国邮政联盟拟定新的“界限”制
,1991年实行。
此制度为一年接受至少150公吨的国家分别的信件和期刊费率。有较少邮件的国家,维持
原始的一律费率。美国已经与十三欧洲国家议定分别的到达费公式,包括每件费率加上每
公斤费率,与加拿大也有类似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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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200.92
1F:推 kery0129:利害!!连我都不知道说... 09/26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