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ying (嘿嘿嘿~~~~~~~~~~~~~~~~~)
看板Deserts
标题Re: [微光] 关於公播费
时间Mon Oct 13 12:23:10 2008
刚刚才知道这个新闻吵得有点大
对於MUST的事情....
我在Blog上写了一篇文章
虽然是以我遇到的一点小事为起点去写的文章
但是有部分是出於MUST行径的不认同
有兴趣的可以连进去看一下
http://notebook.minchen.idv.tw/2008/10/blog-post.html
很多年以前
IFPI进入成大查扣电脑时
虽然我也身为电脑里有无版权MP3的一份子
但是我是站在IFPI这边的
在我刚上大学开始玩乐团时
在1999年
MP3虽然还不如现在风行
但在学生族群已经是主要的音乐传播媒介了
我不想讲太多对MUST或对IFPI或对唱片市场的感想
基本上我对他们的做法很不满
在我的眼中他们是在玩弄法律
虽然我并不懂法律
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我自己的观念跟做法
1999年我开始玩乐团
烧录CD及MP3在当时是学生交换音乐的主要方式
但是我的观念比较死
所以只要是乐团开出来要练的歌
我全都买了正版CD
第一年因为歌大部分是我开的
所以只买了两张
第二年开的歌太分散
而且大部分是我平常没在听的
不过幸好大部分是国语流行歌
在二手CD店很好找
不过最後我还是向MP3屈服了....
只是我还是有自己的原则
我不敢说我的电脑里没有来路不明的音乐档案
只是大部分的MP3是用自己买的正版CD压进去的
据说这样的行为在唱片公司眼中也是不合法的
但我自认为很光明正大
自己买CD自己听
压成MP3只是给自己方便
如果要说我侵权未免也太超过了
上次张悬说了希望大家多支持许多很好的乐团及音乐人
我其实懂自己的作品被许多人欣赏那种喜悦
只是发了专辑
如果有人愿意花钱买下来
将是更大的鼓励
所以我还是会坚持着
尽量只听自己花钱买来的CD
不过我不会要求每个人都得跟我一样
而且其实我没那麽多钱去买CD
听的音乐范围很有限
有很多的好专辑就在我自己的取舍间
被从购买清单中删除或是向後排
但是我仍会坚持做着自己认为对或是认为好的事
所以我的PS2也没改机....
很多人觉得我笨
很多人觉得我凯
只是说些实在的
一个好游戏可以认真玩两三个月甚至更久
有什麽很大的必要买一堆玩没几次的便宜台片呢
同理
我买的CD几乎都会听到烂
甚至有过天天听连续几个月的专辑呢
因为自己玩乐团
所以做过发片梦
会希望有朝一日
别人也会这样对待我的作品
我是以这样的心情在持续我自己认为对的行为
因为我认为这样才是对版权及对创作人的尊重
不知道MUST的做法
让他们握有版权的创作人
有没有被尊重的感觉呢??
--
看到海平面那个老头没有
他十八岁时得罪了乡民
http://tinyurl.com/2hop8z
就被踢到公海去游泳
http://tinyurl.com/23ckfa
到现在还游不上岸
http://tinyurl.com/2g6n7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28.56.18
1F:推 ytwgytwg:是戴因就要推一下XD 10/13 12:32
2F:→ dying:是童童!!!! 10/13 12:41
3F:推 ROMAJOR:侵权多或少都是侵权 ... 都做了就不要在台面上大谈原则 10/13 13:42
4F:→ ROMAJOR:大部份跟少部份这个大家自己知道就好了吧 ... 10/13 13:42
5F:推 ikki:该协会争议太多 抓听警广的公车司机? 看电视的店家? 10/13 13:57
6F:→ ikki:告卖电视的电器行? 告用配乐的高中热舞社? 10/13 13:58
7F:→ ikki:甚至创作者表演自己作品还要再付授权费? 10/13 13:59
8F:→ ikki:而当问该协会到底如何回馈了创作者 他们的回答是他们入不敷出 10/13 14:00
9F:→ ikki:这到底是在保护着作权还是在让大众反感而趋向反面 难说得很 10/13 14:01
10F:→ dying:我懂三楼大大讲的,或许这篇会为我引来麻烦 10/13 14:05
11F:→ dying:我想要说的只是鼓励大家对喜欢的音乐,有能力就花钱买下去 10/13 14:06
12F:→ dying:当大家懂得尊重创作者及其作品,MUST这类的团体是否还需要?? 10/13 14:07
13F:→ dying:另外也是对张悬那天晚上一句话的回应 10/13 14:09
14F:→ dying:我并不是不愿意去听许多乐团的歌,而是我告诉自己 10/13 14:09
15F:→ dying:他们的唱片就在架上,想听就买下去吧,这只是我个人能做到的 10/13 14:10
16F:推 flyingmaple:戴因大大好QQ 10/13 19:58
17F:推 iamcnc:要怎麽有无版权MP3 还能站在IFPI这边? 10/13 21:48
18F:推 deserts:许多事是环境里长久累积的恶性循环,与其对着显着的争议 10/13 23:56
19F:→ deserts:追打,不如更冷静地去了解.祝福这个产业能有更好的现象出现 10/13 23:58
20F:→ deserts:别忘记我们并不常看见"一整只大象". 大家平安,加油. 10/13 23:58
21F:推 freecrops:前阵子办公室也认真讨论起公播的新闻,是否一般店家播放 10/14 00:00
22F:→ freecrops:音乐必须付费,但这整个介於帮助店面营造环境、宣传、 10/14 00:01
23F:→ freecrops:或者只是单纯播了有版权的音乐这三者之间。 10/14 00:02
24F:→ freecrops:我想MUST如果必须严格执行收费,那就必须把规则更详细 10/14 00:03
25F:→ freecrops:介订出来才是。 ((个人小小看法)) 10/14 00:05
26F:推 deserts:其实就我了解,问题影响音乐产业及其工作者最大的是立法院 10/14 00:13
27F:→ deserts:所以一如我所建议,讨论浮上台面的主题,最终能带来善解的 10/14 00:14
28F:→ deserts:是最上游的"东西". 10/14 00:15
29F:推 deserts:关注正视是好的! 10/14 00:17
30F:推 deserts:不过希望这里的大家聊天要保持开心喔. :) 10/14 00:20
31F:推 superpu:喔~~好开心喔 喔耶 (我真听姐姐的话XD) 10/14 00:22
32F:推 deserts:你这个家伙!!! (@@) 10/14 00:22
33F:→ superpu:........................^.^" 10/14 00:23
34F:推 megi107:好欢乐呀\(* ̄▽ ̄)/‧★*"`'*-.,_,.-*'`"*-.,_☆,.-* 10/14 00:26
35F:推 sunho:好久不见焦星星阿! 10/14 00:29
36F:推 devilvv:楼上是想念的意思吗??!我也想念焦星星们~ 10/14 00:32
37F:推 superpu:你也好久不见呀鸡毛 别来无恙~~(我们在寒暄什麽东西啦XD) 10/14 00:32
38F:推 chmei:哈哈..楼上们的对话好好笑.. 10/14 00:38
39F:推 sunho:我想说、你最近都没来找我们吃饭、跟着两个不吃饭的人。 10/14 00:48
40F:推 freecrops:很开心之余还要洒花瓣 (边挥边洒) 欢迎营造欢乐的气氛 10/14 00:48
41F:→ sunho:我的肚子常处於会叫的状态。 10/14 00:49
42F:推 superpu:...............原来你不是想念我 只是要找人吃饭啊(叹气) 10/14 00:49
43F:→ superpu:我昨天有去怪痛~可是你刚走~~~ 无缘啊~~~ 10/14 00:49
44F:推 sunho:好吧!不过没关系、那个时候我吃饱了!下次罗! 10/14 00:54
45F:推 forlornevan:讲的像焦星星是个好饭友 10/14 00:55
46F:推 devilvv:夜深人静,你们两个... 10/14 00:56
47F:推 superpu:其实我那时候也吃饱了~^^" 夜深人静 又到了吃宵夜的时刻了 10/14 01:01
48F:推 devilvv:我好饿~没吃晚饭呢﹗可是也不会瘦。。。 10/14 01:05
49F:推 swwx:焦星星这麽一说我就又想吃了.三杯杏鲍菇吃完了来个茶泡饭好了 10/14 01:07
50F:推 sunho:现在虽然饿、不过我还是提醒你、别吃比较好。 10/14 01:12
51F:推 LUPESUN:三杯杏鲍菇感觉超好吃的 10/14 01:22
52F:推 swwx:三杯杏鲍菇真的超好吃 当下酒菜也很棒>///<明天再来煮一次 XD 10/14 01:25
53F:推 devilvv:谢谢鸡毛的提醒﹐想吃也没有的感觉真不好﹗ 10/14 01:26
54F:→ swwx:鸡毛不要这麽计较嘛~~要不要一起吃XDD 还是你要吃三杯杏鲍菇? 10/14 01:26
55F:推 ddt2005716:.................我饿了 10/14 01:47
56F:推 trooper:很多人都是凭着法感去说/作事情,但是这跟现行的着作权法 10/14 02:29
57F:→ trooper:琅实并不是那麽的相符,法律既然规定了那麽该协会尽管作了 10/14 02:30
58F:→ trooper:许多想起来光怪陆离的授权费用主张,但是那都是於法有据。 10/14 02:30
59F:→ dying:我今天一直在想这件事,如果着作权最初不是为了图利某些人 10/14 02:31
60F:→ trooper:很多时候不能也不该仅凭着违反了既有的生活经验就认为那是 10/14 02:31
61F:→ dying:那麽这个法律成立的初衷是什麽?? 10/14 02:32
62F:→ trooper:不合理的/应该被与以负面评价的,而是该冷静想想,用有力 10/14 02:32
63F:→ dying:如果觉得我的行为跟想法有矛盾的,可以私下问我,这算支微末节 10/14 02:33
64F:→ trooper:的作法去反击,否则只是气愤/恼怒其实并不能成事的。 10/14 02:33
65F:→ dying:我再次说明我想说的,就是对创作者及其作品的尊重 10/14 02:34
66F:→ trooper:讲的白话点,要嘛就要在规范上作出能够与他的解释并行不悖 10/14 02:34
67F:→ trooper:的解释而能让未经授权使用的这件事逸脱於着作权法规范;要 10/14 02:35
68F:→ trooper:嘛就是要从根本的法律层面去作一个改变。改变可以很小也可 10/14 02:36
69F:→ trooper:以很大,灌爆仲团网团网站是不是改变的契机,也许吧,但是 10/14 02:36
70F:→ dying:t大的白话反而更绕口了...哈哈 10/14 02:37
71F:→ trooper:我相信那远不若影响立法委员/行政机关而推动修法来的有效 10/14 02:37
72F:→ dying:如果觉得某艺人/团体的作品烂到没办法花钱买下去,可以不要听 10/14 02:37
73F:→ trooper:更白话点,在ptt上PO文推文并不会让MUST有收敛的可能=_= 10/14 02:38
74F:→ dying:如果遇到喜欢的作品,可以用各种方式表达鼓励及尊重 10/14 02:38
75F:→ trooper:至於MUST这类的仲团为何存在这是另一回事,短期内他也不会 10/14 02:39
76F:→ trooper:因为有使用者觉得不满而消失的,要改变只能循有效的途径。 10/14 02:40
77F:→ dying:我的方法是花钱买CD,或许有些人的作法是传mp3档对朋友传教 10/14 02:40
78F:→ dying:不管是哪种方法,我认为只要每个人都可以打从心里尊重创作 10/14 02:40
79F:→ dying:那麽着作权法跟MUST就不会有存在的必要.... 10/14 02:41
80F:→ dying:讲了很多理想,但是我跟T大的看法很像 10/14 02:41
81F:→ trooper:这是柏拉图的世界吧XDD 可惜规范存在即是要藉由逸脱而证立 10/14 02:42
82F:→ dying:我的想法一直都很理想啊,而且我信奉人性本善 10/14 02:43
83F:→ dying:虽然常常吃亏被骗,但是总是学不乖,总觉得只要至少自己这麽想 10/14 02:44
84F:→ trooper:好像该去睡了= = 否则我说的跟我实际的行为好像有点相斥XD 10/14 02:44
85F:→ dying:这个世界的一切就会充满光明啊 10/14 02:44
86F:→ dying:那T大要出来选立委吗??够实际吧 10/14 02:44
87F:推 trooper:...................................................... 10/14 02:46
88F:推 Euglena:(惊)IFPI...那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吗? 10/14 08:55
89F:推 wright1977:好复杂的推文 不如单独写一篇回文不是很好吗 10/16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