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ystal83 (是克莉丝脱+83啦厚>"<)
看板Design
标题[情报] 影像显示与光机电展示中心馆徽设计比赛开跑罗!!
时间Fri May 23 09:51:16 2008
台大影像显示与装机电展示中心馆徽设计比赛即日起至6/3截止
优胜奖金5000元
详情请见
http://host.cc.ntu.edu.tw/sec/schinfo/schinfo_asp/ShowContent.asp?num=921&sn=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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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缘起:
面对高度知识化、资讯化的时代,「国家科学委员会」积极建构人才培育之基
础平台与架构,进行知识供应链的整合与创新。国立台湾大学在「国家科学委
员会」支持下,展开「影像显示科技-光机电教育平台之建构」计划,於94年
成立了「影像显示与光机电教学展示中心」,以期综整影像显示与光机电科技
领域知识,结合业界提供之资源与设备,建构丰富的跨领域科技教育学习环
境。本展示中心历经数年营运,每年已有稳定之校内外参观人数(约三千余
人),并於97年加入台湾大学博物馆群,更名「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
期望能将影像科普教育推广至社会大众,并达到展馆永续经营之目标。
为塑造未来「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之形象,并配合纳入台湾大学博物馆
群後各项业务展开及推广,广徵设计精英为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设计出意
象简明兼具美感、内涵,且具代表影像、光机电、与科技之徽章标志。(日後有
关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之海报、广告等设计,亦会与得奖者继续讨论配合
的可能)
二、设计概念:
能表徵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业务的概念,参赛者需配台湾大学博物馆群徽
章共同下标字样(详见台湾大学博物馆群网站:
http://www.museums.ntu.edu.tw/download1.jsp),设计出简明易懂并能代表
「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的LOGO。所设计之LOGO需可广泛应用於网页、旗
帜、刊物、纪念品等等,以达到宣传、识别之目的。
三、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台湾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
协办单位:影像显示及光机电科技教育平台计画
四、奖励方法:优胜壹名,奖金新台币五千元。
五、评审方式:
1、由专家学者、影像显示及光机电科技教育平台计画十四位主持人共同组成评
审小组,择期进行评选。
2、评审项目及标准:影像及光机电元素表达40%、创意及整体造型40%、应用可
行性20%。
六、比赛办法:
1、参赛资格:
凡爱好艺术创作之个人或团体均可参加。若以公司行号或团体集体创作,需在
报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2、参赛件数:参赛者最多可送交三件作品参赛。
3、收件期间: 自即日起至97年6月3日(星期二)止(邮戳为凭)。
4、作品规格:
A、LOGO下方需有台湾大学博物馆群徽章共同下标字样
B、LOGO需为平面数位方式创作,不接受手绘稿。设计图幅尺寸以不小於15cm×
15cm为原则。
C、请将每件作品设计图面列印於菊八开(A4)白纸上,裱贴於八开(30cm×
42cm)黑色硬式卡纸,版面请力求清洁完整。
5、缴交文件:
A、LOGO设计稿(最多三件)。
B、报名表件及阐释设计创作说明(500字内)共乙份。设计说明大纲如下:
(1)、影像及光机电元素表达;(2)、创意及整体造型;(3)、应用可行性,并请
附贴於作品硬式卡纸背面。
C、着作权授权同意书乙份。
D、电子档部分:创作图稿请附向量档及JPEG格式档,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600dpi。报名表件与设计说明请附Word档,并烧制成光碟。
E、相关表单可於台湾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网站首页
(
http://www.iam.ntu.edu.tw/Chinese/CH-homepage/homepage-
Frameset.htmistep)、科技教育平台(
http://www.istep.org.tw/index.jsp)
下载,或来信(
[email protected])索取。
6、缴送方式:
可亲送或挂号邮寄国立台湾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 林彦彤小姐收(信封外请加注
【参加影像与光机电科技教育馆LOGO徵选比赛】等字样)。送件地址:106台北
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应用力学研究所429室,洽询电话:02-33665067。
7、成绩公布:
得奖名单及其作品将於97年6月12日(星期四)公布於台湾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
网站首页及istep科技教育平台网站,获奖者另以公文通知,未获奖项者将不另
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每件作品需同时缴交报名表(并撰写设计说明)、着作权授权同意
书、Logo设计作品及电子档光碟各乙份,并依序装订整齐,始能参加评选,否
则恕不受理。所有参赛者作品及相关资料恕不退件。
2、参赛作品应为未曾发表之作品,并不得抄袭、模仿或剽窃他人之作品。若经
发现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奖资格、追缴奖金,法律责任由被检举者自负。
3、参赛者应尊重评选委员专业评议,对评审结果不得有异议,奖项由评选会议
视参赛作品水准议定,必要时得以「从缺」。
4、作品以邮件寄送者,需包装妥当,因邮递过程遭致作品损坏或不可抗拒灾变
造成之损失时,由参选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5、着作权相关事项:
A、得奖作品之着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除发给奖金,不另支付稿费及版税,得
奖者需配合主办单位之要求做适当修正,无法配合者各主办单位得取消其获奖
资格,作者不得异议。
B、主办单位对得奖者作品之所有资料保有删改、修饰、印制、宣传、图片揭
载、重制、公开展示;播放及不限时间、次数、方式及使用於各项推广工作之
权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凡报名参赛者,视为认同本简章一切规定。
九、本简章如有未尽之事宜,得随时修订并公告之。
相关报名资讯及表单请至应力所网站首页:
http://www.iam.ntu.edu.tw/Chinese/CH-homepage/homepage-Frameset.htm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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