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我讨厌人类)
看板DigiCurrency
标题Re: [闲聊] 金管会加密专法闭门公听会,排除民众参与?
时间Mon May 5 01:42:41 2025
※ 引述《azuel (Observer)》之铭言:
: 那麽再来谈一下VASP实行之後到底会发生什麽事情
: 首先我认为要恭喜黑鸭,他所期望的很多事情应该都会实现
: 1. 法律地位 -
: 金管会从来都没有说"加密货币什麽都不是",在2013年的官方立场就是"虚拟商品"。
: 因为加密货币不具备"中央银行法"所赋予国币的"法偿效力",所以不能当作"货币"。
: 而法院现有的判例都认定其为"有价电磁纪录"或是"虚拟商品"。
(中略)
: 所以"没有身份"这一题,比较大的概率可以歇了,以後可能就都是商品。
: 如果VASP专法出来走特殊豁免的c.我会颇惊讶,不过也很欢迎这种结果就是了。
: NFT也是商品,这非常大的机率不会有疑问。
这就是问题, 如果是虚拟商品, 政府到底凭哪一点「禁止私下交易」?
你能禁止加密货币交易, 那能不能禁止8591买卖了?
这才是现行法律地位的最大问题,
如果他被定位为虚拟商品,
现在的各种管理办法跟本就有违宪之虞的
这也是为什麽, 一直呼吁最好设定个专属地位,
定位成商品其实挺糟糕的
: 2. 税基问题 -
: 这又可以拆分成VASP前、VASP後。
: 在VASP後,基本上都必须要透过完整KYC/AML的管道进行交易,所以税基就会很明确。
: 不能明确的是VASP前,不论是买币、或是挖矿,能不能举证有完全相关性、可验证的
: 成本。
: 如果不行的话,最差的结果是100%认列交易所得,全部都算入税基,而最好的结果是
: 比照在银楼卖掉黄金,用"一时贸易所得"对交易价的6%徵税。
: 我个人怀疑後者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机率应该是前者,或是两者之间。
如果当证券反而比较简单容易,
在交易所出入金(台币)时固定课税,
剩下是资本利得, 不课税, 像股票那样
不改变定位, 就没法这样课税
: 3. 怎麽报税 -
: 这一点当然法规还没出来并不清楚,但是合理的推论在实行上的可行方式,或许是:
: a. 交易的时候,买方消费币,税务系统纪录买方消费了多少币,扣除成本作为税基
: b. 卖方取得币,就依照卖方贩卖劳务时候的价格来决定持币成本
: 那就是整合在商业流程本身没有问题,就是支付方隔年要收到税单。
: 不过这对黑鸭也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对於"平常不持币,要消费的时候买币去使用"来
: 说,这样税基极为接近0,消费的时候跟取得币的时候的价差可能会很小。
: 这样的"币本位"是可以喜迎新的法规的,几乎没有税基。
: 至於礼券,就是让渡商品所有权了,成本怎麽计确实还没有苗头。也或许礼券就不予
: 认可。
: 所以,台湾落实VASP的结果确实比较大的机率跟美国很接近,就是定义为商品。
: 特别是VASP限定必须要有白皮书的"非稳定币",也非常强烈暗示这一点。
我
#1e3mIIcl (DigiCurrency) 就说过了
他们就是要找金流、要课税,
政府想干啥没人不知道, 好吗
我是也想过, 现有的加密货币如果整个跑起来, 变成日常交易用
是不用课税了, 各国政府肯定都会恼羞的
我有一个比较大胆的想法, 就是找条公链、甚至是政府自己开发新链,
然後在上面跑跨链合约, 把几个重要的币媒合进来,
并同时发行TWDC
在这个上面可以直接跨链与其他币完成买卖,
同时也可以透过智能合约自动完成扣税、报税功能
至於其他币种的买卖, 怎麽赚怎麽赔都不干税的事,
就是一种资本利得免税
当然, 这种干法全世界也没人干过, 太前卫,
政府也会一定程度的失去对主权货币的主导性
所以不用指望我们政府会干就是
: 所以专法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 1. 防止犯罪
: 2. 确保税基
: 很多币圈的人只注意第一个,却忽略了更加重要的第二个。
: "洗钱防治法"防的不但是犯罪所得的除罪化,也防资产持有者的脱税呀。
: 这才是我一直在推文说的 "弄错了政府的动机的话,怎麽谈都没有效果"
: 我支持吗?当然没办法支持,我只能从法律框架去解读可能的定义方式。
: 那这个VASP专法真正带来什麽效益?
: 1. 犯罪的罪责明确化 -
: 确实可以针对这个领域拉高罪责、吓阻犯罪动机啦。
: 2. 税务明确化 -
: 以後就是"268出售国外虚拟资产"这个项目,一旦税务地位明确化,那麽国内银行
: 就比较不能拒收海外卖币汇回的款项,金流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到处卡到处怕。
: 海外所得免税额750万元、超过的部份20%,就算全部资金都当作所得,其实缴税
: 的额度也还好。
那这个部分, 其实你说到点上了,
其实在其他国家没有更好的办法出来之前,
就应该开放海外回售, 让课税简单化, 也让成本下降
但问题是这会让国内交易所边缘化,
绕一圈也反而增加监管困难,
所以最好是能直接在国内交易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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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阐述一下, 大概会是这种感觉:
如果要照现有的商品走, 那就是以後交易所都要有两个台币帐号,
一个是打进去後的停泊帐号, 一个是赎回成台币的帐号
从赎回成台币的帐号出金、或转停泊帐号时自动以268计税就完事
如果是当证券就以证券计税, 更简单
至於你说台币->BTC/TWD->台币怎麽会算国外交易?
这就是法律跟不上世界的地方了,
我今天去海外交易所绕一圈回来也一样啊,
这就是网路、加密货币的全球性, 你没法控制的
那你说怕有人藉机逃漏税吗? 不会的, 台币打进停泊帐号之前,
本来就该怎麽算税怎麽算税了, 现在法律可没准拿加密货币发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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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ahaha99 (118.169.26.196 台湾), 05/05/2025 01:51:49
1F:推 rupcj8: 感觉上美国是一定会自己搞的 到时黑船入港大家也只能用了 05/05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