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el (Observer)
看板DigiCurrency
标题Re: [闲聊] 金管会加密专法闭门公听会,排除民众参与?
时间Mon May 5 02:54:19 2025
※ 引述《wahaha99 (我讨厌人类)》之铭言:
: 我查到的财政部见解
: https://city.udn.com/54543/2099717?tpno=1522&raid=2099718&cate_no=0
: 财政部认为,.....以物易物不算赠与,无法课赠与税。
: 我还查到很多见解, 只能算营业税,
: 不能算所得税, 更不算赠与税
这个条件是"价格对等的以物易物"
你贴的文章内容的後段就有提到 "只要价格不对等,确实是会产生所得或赠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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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1.99.16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igiCurrency/M.1746384861.A.211.html
1F:→ wahaha99: 你没事也不会跟我不对等交易啊 05/05 02:54
2F:→ wahaha99: 然後那也是算税啊, 不是禁止你以物易物啊 05/05 02:55
来来来
这里面有两件事情
1. 价格不对等的交易
2. 庞大价值交换的资产价格增值
就算没有发生1.,在币圈也容易发生2.
如果你把价值10万美金的币给买成了另一个币,这是一种物物交换
但你的价值10万美金的币的成本可能是2万美金,那这8万美金的税就也要扣
当民法398准用的时候,交换本身也是价值实现的意思
简单来讲,你不能因为物物交换就让本来该缴的税变成不见
所以币圈的个人以物易物容易发生大规模的漏税事件
所以规范要人走KYC/AML的币商
你两个人都在KYC/AML的帐户之下,互相物物交换,这应该是没有问题
问题在於非KYC/AML那一块罗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2:58:53
3F:推 wahaha99: 见鬼了, 物物交换算的当然是当下的税, 怎麽会去算 05/05 03:01
4F:→ wahaha99: 当初成本的税? 05/05 03:01
你怎麽会以为商品的庞大增值会因为物物交换就不见呢?
没有管的部份大多是因为增值过小、物品过於繁琐不考虑
币圈发生增值巨大的情况普遍,大就是大小一起用KYC/AML管了啊
5F:→ wahaha99: 就算走KYC/AML也不会知道当初成本多少好吗, 05/05 03:02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03:31
6F:→ wahaha99: 挖矿怎麽算? 空投怎麽算? 我去海外交易所赚得怎麽算? 05/05 03:02
空投肯定是100%算在税基
挖矿如果你可以有效证明电费的话,或许可以从成本减免
但这比较大的机率是要用营业登记的方式
走海外一趟回来都268
海外交易所的所得,可以有证明交易纪录就也是走268啊
7F:→ wahaha99: 搞得这麽复杂就不愿意当证券处理, 或是用268省点事, 05/05 03:03
8F:→ wahaha99: 你说这政府不犯贱是什麽? 05/05 03:03
啊就... 我已经说明了,让资本能回来,但是支付在境内不好用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05:23
9F:→ wahaha99: 物物交换的事当下价值, 当然没有不见啊, 05/05 03:04
10F:→ wahaha99: 问题是你能课税的是当下价值差啊, 如果没价值差, 你要课 05/05 03:05
以物易物的当下,相当於双方都把物品变为现值的现金,然後用现金去购买对方的物品
营业法人是要开两张发票的,等於是相互抵销金额的互买交易,是两比交易
也就是把物品变为现值的现金这一段牵涉到你变现的价值差
这是民法398会导致的结果
11F:→ wahaha99: 过去成本价差那是另一回事好吗 05/05 03:05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07:48
12F:→ wahaha99: 你说的那些能算都跟KYC无关,交易所才不会知道你币哪来的 05/05 03:08
不知道的就当作成本是0啊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08:27
13F:→ wahaha99: 啊财政部就说了没有要走民398喔 05/05 03:08
具体的法规也还没出来,我拿了最贴近的来类比
当然你可以找其他的法源来猜
说穿了现在我们在这里浪费时间都是在观落阴,Okay?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09:34
14F:→ wahaha99: 财政部的意思很简单, 以物易物就是算当下该物的合理市价 05/05 03:09
15F:→ wahaha99: 来算, 哪有在算取得成本? 05/05 03:09
好吧你是对的,事情都照着你的估计方向走,我不反对这条世界线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10:47
16F:→ wahaha99: 不是观落阴的问题, 是既然当作虚拟商品, 那要走物的 05/05 03:10
17F:→ wahaha99: 概念、通则、原理, 而不是方便怎麽解释就怎麽解释 05/05 03:10
我是觉得你花时间跟我辩这个有点好笑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11:47
18F:→ wahaha99: 不是照着我的方向走, 是现在这政府走法很无耻, 好吗? 05/05 03:11
19F:→ wahaha99: 要承认这政府很无耻, 我们才有得谈啊 05/05 03:11
我没有不承认,也没有不认同你要修法的决心啊
啊其他的我只是把现有框架可以该当的民法给拉出来解释
你就原地爆炸了好像法是我规定的一样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12:43
20F:→ wahaha99: 容易滑坡难道是加密货币的错? 05/05 03:12
很抱歉,对政府来说,是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12:59
21F:→ wahaha99: 对人民来说不是, 是你政府懈怠, 方便行事, 可以用无耻 05/05 03:13
ok, you're the boss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14:17
22F:→ wahaha99: 两字概括 05/05 03:14
23F:→ wahaha99: 就看你要站在人民还是政府立场说事 05/05 03:14
24F:→ wahaha99: 我从头到尾不反对打击犯罪、不反对缴税, 05/05 03:14
25F:→ wahaha99: 问题就是这是一个便宜行事的懈怠政府 05/05 03:14
26F:→ wahaha99: 没有这共识, 没什麽可以谈下去的部分 05/05 03:15
政府好坏喔
※ 编辑: azuel (61.231.99.160 台湾), 05/05/2025 03: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