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makota (阿拉喵)
看板DirectSales
标题Re: [新闻] 美兆公司违反公平法及传销管理办法并处 …
时间Fri Jun 1 13:04:58 2007
很多人水球问我细节 我就不一一回答了
事情经过如下: 2006 年七月 我妹跟他的一群朋友 参加了美兆的直销
反正小女生也不知道轻重 就刷卡付钱了
但是经过跟家人的讨论, 确定不想要经营这个事业, 就在九月的时候跟美兆声明退出
以下是美兆的正式公函
据查 XXX 於 95 年 7 月 31 日向本公司签订直销商契约书, 成为本公司参加人
(俗称传销商), 同日并向本公司购买生活卡 F 卡会员制商品乙张, 合先叙明如上
95 年 9 月台端致电本公司要求终止参加人契约, 并办理上述生活卡 F 卡商品之退货
本公司仅依公平交易法二十三条之二第二项, 参加人依前项规定终止契约後三十日内
多层次传销事业应以参加人原购价格百分之九十买回参加人所持有的商品, 但得扣除
已因该项交易而对参加人给付的奖金或报酬, 及取回商品价值有减损时, 其减损之
价额, 在核计 xxx 减损之价额新台币四万零七百六十元整後, 可退还的价值为新台币
五万九千二百四十元整
本公司发行之生活卡F卡会员制商品, 系提供卡内十八名家族成员有关营养谘询 护理谘询
等相关资讯及优惠之会员健康检查为主之商品, xxx 自购买本公司上述商品後, 本公司
即寄发美照人月刊提供健康相关资讯及会员上述之服务, 也因此不论 xxx 是否使用上述
本公司提供之会员福利检查项目, 本公司均需支付相关专业人员之人事费用, 办公费用
及检查仪器的折旧损失, .....etc 以下省略
总而言之, 一张办了还未领取任何奖金, 使用任何服务的卡
一个月後他只愿意退你一半的钱 还讲一堆有的没的屁话
後面就很简单了, 我直接发存证信函给他, 要求他退费
他依旧用这同样的鸟话来唬人
没有第二句话 我直接带着一群人去行政院公平会检举
就罚他五百万!! 我看你还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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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61.5
1F:推 lovpeace:推,美兆的朋友希望您能督促贵公司订出合理的退货流程 06/01 13:24
2F:推 hughbbs:法律就是法律,明文规定还要加东加西的…自找的~ 06/01 20:31
3F:→ hughbbs:美国发垃圾邮件的关65年…台湾是否也该抓一抓了,呵呵~ 06/01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