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ngo0613 (怡如--美安刘冠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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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Google】合作案 当红炸子鸡 点广告 赚 …
时间Sun Jun 3 16:54:45 2007
看到L大回文,我也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小小心得好了,
(虽然有人称你LP...XD)
这种类似网上冲浪(surf)的,好几年前就不少了,(Cashfiesta)
从美国开始有人翻译成中文,然後开始”发行”至全球,
大部份都会开发出自动点击软体,在线上游戏风行前,就有外挂了。
而且这个还有走组织行销的模式,以点数计算,
例如你的电脑跑一个小时累积60点,
你推荐的第一层如果也跑一小时,除了他可累积60点,
你可以多分到10点。第二层8点,第三层6点,以此类推。
累绩一定点数之後,例如一万点,
公司会根据你所提供的英文地址寄定额的支票给你。
很多人都想,上网时多挂个程式在跑而已,没什麽损失,
但是自己一个人跑,点数累积的太慢,很难领钱,
所以就找一堆人一起来跑程式。
本来认为没什麽损失的,但是风险可大得很
第一,这种广告网页常夹杂着病毒,不小心就连本带利毁了你的电脑。
第二,大部份都领不到钱,尤其公司在美国,更难申诉。
第三,因为第一和第二的原因,很容易招致朋友的不满。
这家公司虽说是和google,但出了事google会负责吗?我想不尽然。
但google愿意做这样的合作,当然是完全有利无弊,
广告被点击一次,收广告主3元台币,
不要说给点击者0.05元了,就算给1元也还是赚两元,
它需要做什麽吗?完全不用。
它只要做个本来就在进行的广告出租的动作,
然後提供这个平台,再释放出这个利多的消息,(不需本钱的工读机会)
自然很多人帮他推广。
然後它的点阅率上升,又更能招收到愿意砸钱的广告主。
到头来,当了冤大头的还是那些出钱的广告主,
至於每天靠劳力点击广告,却又没消费意愿的点击者,当然没有损失,
但可以算助纣为虐吗?(我知道很多人想讲直销商也助纣为虐XD)
之前有一家广告王,什麽777520的,刚要找找不到资料了。
或许这家有新的突破点,但以历史记录来看,还没有存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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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安怡如经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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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35.177
1F:推 wch6858:not me...That's him... 06/03 17:07
2F:推 lovpeace:推~~我也是猜测google是这样想的^^".另外google蛮敢的 06/03 19:40
3F:→ lovpeace:刚查了一下,个人网站也可以个人名义参与google计画,不过 06/03 19:41
4F:→ lovpeace:刚看一下规则,还蛮严格的 06/03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