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dmaf (皮皮快跑)
看板DirectSales
标题[公告] 重申WV禁止讨论、广告、买卖
时间Thu May 14 10:08:24 2015
今天早上收到了一些讯息。
经过板主的评估及判断。这讯息中所透露出的的确合情合理。
WV在台湾所揭示的讯息,仍然有诸多问题并未解决。
故上篇公告原本开放讨论,现阶段考量後还是禁止。
其原因如下:
1.WV总公司在美国德州 据了解并未在我国成立分公司
也就是说 该公司目前并未以自身名义在台湾报备从事多层次传销
而仍属未完成报备的传销事业
引进或实施的会员将会受到行政裁罚
2.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状况是因为WV跟某家报备从事传销与的"本国"公司有关
但是这家公司并非WV之分公司 在法律上跟上述WV为不同法人
目前最常见的就是 东南亚地区的WV会员 打着这家本国公司所谓合法落地的名号
但实际上是招揽你加入他国公司的传销组织
所以会员加入时 签订契约必须当心是与谁签订契约
在台湾加入传销公司必定要签订书面参加契约
上面必须载有公司全衔等法定事项
如果是透过网路加入或签订的契约不是在报备名单里查询到的参加契约书格式
基本上全都是招揽人加入外国组织
全部都是违法的
有关於第一点,板主觉得合情合理在於,我查过直销报备名单。
以版主以前所做的永久来说。
他的报备名称是「香港商永久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
我也查了安丽、贺宝芙、如新、美安…这些有名的公司分别是:
安丽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有打上『安丽』字样)
美商贺宝芙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
美商如新华茂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
美商美安美台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
上述如不是自身就是有总公司所代表的名称。
至少起码也应该说明是台湾分公司。
然查环宇全球并未公开揭示在报备名单表示他是「台湾分公司」。
也未具名他就是WV。
他只是wv新加坡公司的人来台湾申请报备,但不足以能具体表示他就是新加坡总公司。
何况在台湾也不是以「分公司」的名义。
这一点就符合2的内容:是否其实是加入外国的组织?
如果说一开始就是申请
『新加坡商环宇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
或是
『美商环宇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
那我想,这样的疑虑至少就可以消除。
故基於上述原本,即日起,WV再次禁止讨论、po文、广告、买卖。
讨论者,第一次,水桶7日。第二次以上,水桶7日 + 退文。
广告、买卖则按规定,水桶30日,退文。
上开惩处需待能百分之百证明该管公司在台湾是完全的名称及合法,再另行解除限制。
另前有一篇文,则锁定,不再开放讨论。
by tkdm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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