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icefire (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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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令]关於身心障碍学生减免的排富条款...
时间Sun Dec 30 00:55:25 2007
97年起 身心障碍子女或者是身心障碍学生
可能有部分 不能再享受到学杂费的优待减免
(无法获得补助的对象)
1.家庭年所得超过100万元
2.家庭年所得应计算人口所有存款及本金及友价证卷超过100万元
3.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650万元
读大学,公立一学期学费算2万5;私立一学期算5万
住宿费算住学校一学期1万
大学读四年一共8学期
公立大学:学费2万5X8+住宿费1万X8=28万
私立大学:(学费5万+住宿费1万)X8=48万
所以,读大学的费用是个不小的花费,少了学杂费减免
对学生跟家长都是很大的负担
其实学杂费减免的对象不只有身心障碍人仕还有其他
像是:1.军公教遗族2.现役军人子女
3.身心障碍学生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原住民籍学生6.低收入户学生
教育部针对3.4项弱势族群开铡,其他是否也应该要像
身心障碍的族群一样增设"排富条款"呢???
假如只有身心障碍族群加设排富条款,那不是很不公平吗???
基於社会公平,要马就全部的标准都一样,全部都列入排富条款
而不是只针对少数的弱势族群开刀
小小的身心障碍学生 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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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29.173.13
1F:推 hellosnoopy:同意~这样比较公平 12/30 01:27
2F:推 kevin1208:同意,所有族群都应设排富条款... 12/30 02:23
3F:推 Vataeli:推~ 12/30 12:27
4F:推 iouhua:不动产才650万,似乎太低了吧!我觉得不动产的金额要再高一点 12/31 10:18
5F:→ iouhua:其实~我觉得规定的有点严苛...这三种条件在北市... 12/31 10:19
6F:→ iouhua:跟贫困家庭差不多吧~ 12/31 10:20
7F:→ iouhua:就算不是...也只是小康,不是"富"吧!!! 12/31 10:21
8F:推 club89:我想原PO需要知道也许我们军公教遗族和现役军人子女早就实 12/31 21:52
9F:→ club89:施类似排富条款这方案了... 12/31 21:53
10F:推 kuter:请问这个确定了吗???? 01/04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