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icefire (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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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法令]关於身心障碍学生减免的排富条款...
时间Sun Dec 30 17:22:36 2007
单纯就这次的议题范围来说,学杂费优待减免的对象
大概可以简单的分成三类:
1.军人遗族、现役军人子女
2.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3.原住民籍学生
4.低收入户
其中2.3.4类族群应属少数或者弱势族群
2类.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人士子女-身心方面的残缺
3类.原住民籍学生-经济及地处偏远的弱势
4类.低收入户-经济上的弱势
而1类军人遗族、现役军人子女
我认为这类族群是属於所谓的优势族群
这类族群在福利上面有:
1.购屋贷款、辅导购屋、保留价购眷村重建余额
2.水电优待
3.就医优待
4.婚姻与补助
5.生育补助
其中服役满规定年限而退伍者可享有退休俸
当受领者死去,其妻子可以领原受领者的1/2之退休俸金额
军人身分的学杂费减免应属特殊身分优待而不是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应该是帮助那些弱势或者需要帮助的人们
其实排富条款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好的
可以帮助到最需要帮助的人们
但是若只针对身心障碍学生或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增设"排富条款"基於社会公平原则是很不合理的
当然也有人说这社会本来就不公平
那是因为觉得公平的人是既得利益者
觉得不公平的人是被压榨者罢了!!!
※ 引述《club89 (我是坏坏鬼)》之铭言:
: ※ 引述《qqicefire (小Q)》之铭言:
: : 97年起 身心障碍子女或者是身心障碍学生
: : 可能有部分 不能再享受到学杂费的优待减免
: : (无法获得补助的对象)
: : 1.家庭年所得超过100万元
: : 2.家庭年所得应计算人口所有存款及本金及友价证卷超过100万元
: : 3.地及房屋价值合计超过650万元
: : 读大学,公立一学期学费算2万5;私立一学期算5万
: : 住宿费算住学校一学期1万
: : 大学读四年一共8学期
: : 公立大学:学费2万5X8+住宿费1万X8=28万
: : 私立大学:(学费5万+住宿费1万)X8=48万
: : 所以,读大学的费用是个不小的花费,少了学杂费减免
: : 对学生跟家长都是很大的负担
: : 其实学杂费减免的对象不只有身心障碍人仕还有其他
: : 像是:1.军公教遗族2.现役军人子女
: : 3.身心障碍学生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 : 5.原住民籍学生6.低收入户学生
: : 教育部针对3.4项弱势族群开铡,其他是否也应该要像
: : 身心障碍的族群一样增设"排富条款"呢???
: 不对呀 那如果第一项军公教遗族也有穷的时候呢?
: 譬如他父亲阶级较低有过世的话,一家人怎麽活?
: 如果现役军人一个月领这麽少钱,两个夫妻和在一起开销这麽大
: 怎能养活?
: 再则,之前不是减少18%吗? 请问原PO怎能没考虑这一点?
: : 假如只有身心障碍族群加设排富条款,那不是很不公平吗???
: : 基於社会公平,要马就全部的标准都一样,全部都列入排富条款
: : 而不是只针对少数的弱势族群开刀
: : 小小的身心障碍学生 有感而发...
: 社会本来没公平哪,大家都读一样的书只长知识一点,不代表薪水会随着学历知识高
: 就涨薪水,那这样老板开公司岂不是亏本,不如请外劳还比较节成本!
: 如果真如你所说的全部要列入排富条款,那我是不是要请你站在我们这一边考量呢?
: 我也是小小地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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