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sderfgt (追梦男)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问题] 身心障碍津贴的问题....
时间Fri Jun 6 11:14:13 2008
※ 引述《vernana ( )》之铭言:
:
: 1.未有政府提供其他生活补助或津贴(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敬老津贴、老农津贴、
: 公私立机构补助费…)者。
: 2.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达当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2.5倍且未获安置於社会福利机构。
: 3.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有价证券及投资超过一定金额不得申领:
: 1人200万、2人225万、3人250万、4人275 万、5人300 万......﹝以下类推﹞。
这一条我们3口...没超过250万
: 4.户内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价值未超过新台币陆佰伍拾万元者。
不过这点...房屋跟土地都在我爸的名下
所以我一直不懂为何我分户出去就可通过申请....
是将我们家土地及房屋价值平分3人...
我把我的份分出去...故我弟就通过申请了?
: 因为你分户出去 你的薪资和财产就不列入计算 自然就达到标准罗
: 至於结婚 如果你老婆薪资高和财产多 也会受影响
: 没有同户的话 应该是没有影响的
: 我记得只有台北的条件比较宽 可以不用看所得还是财产吧?(不太确定)
: 其他县市的规定略有不同 不过皆大同小异
: ※ 编辑: vernana 来自: 140.130.42.218 (06/05 12:36)
: ※ 编辑: vernana 来自: 140.130.42.218 (06/0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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