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淀)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问题]想问关於精神障碍
时间Sun Jun 8 10:31:34 2008
精神障碍虽归为一类
不过有很多精神疾病都可能导致精神障碍
公务员任用资格并非以是否达到精神障碍程度作判断
而是依精神疾病类别区分
器质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病、情感性精神病(躁郁症)、妄想病、
其他非器质性精神病及源於儿童期之精神病性疾病
目前都属不可任用为公务员之精神疾病
不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6年l月24日局力字第0960002395号书函中提到:
「... 精神病患者痊癒後,尚非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在此一并列出供参 :)
※ 引述《yieshan (不在就是挂网了!^_^"力就)》之铭言:
: ※ 引述《yieshan (不在就是挂网了!^_^"力就)》之铭言:
: 之前爬文看到有精神障碍的不可以考公职
: 今年九月是我重新监定的日子
: 想问要是监定之後,不具有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资格
: 那麽考公职的权力可以恢复吗?还是就一辈子都不可以考公职了呢!?
: 请知道的大大们回答我一下 感恩!!
: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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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知道的大大可以回答我吗 !?放了很多天都没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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