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band (说不出口的话)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新闻] 残障资格被取消 长短脚男不服
时间Thu Sep 11 23:48:48 2008
基本上同意您的说法
but 如果真的重新检定的话
真的很麻烦
至於您所说的
明明看起来好好的
却能骑车
这让我想到一件事
在盲戒有一位朋友
他的视力非常的好
可以开车
也不知到底政府机关是怎样检定的
夸张知至
当初政府没有大意的话
也就不会如此了
叹
就只好等待新法上路在说吧
※ 引述《LoIn (LoIn)》之铭言:
: ※ 引述《banband (说不出口的话)》之铭言:
: : 在下深感纳闷
: : 既然已经通过监定了
: : 为何过了五年之後
: : 又要重新监定呢
: : 这样做意义何在
: : 难道政府机关卉怀疑身障者是假冒的吗
: : 还是政府机关根本都互不信任
: : 所幸就为难身障者了
: 个人原则上是支持 (顶多要求监定程序便民一些)
: 因为之前我的确看过持有重度肢障的伤友 与常人无异地骑着脚踏车经过我面前
: 当然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有使用身障福利 我为他的复原感到欣慰
: 但为他人持有重度肢障的合理性感到质疑 即使他仍有部分不便 至少障碍程度
: 能依其复原情况降低为轻度或什麽的
: 当然 例如明显肢体外观永久难以复原的伤友 如截肢、义眼等 可以另外订定但书
: 让他们十年一次甚至永远免评监 这我完全同意
: 我也是颈部以下几乎不会动的轮椅族 上医院坐小复康总要五花大绑 很不舒服
: 不过我还是认同几年评监一次 也不认为立法原意是把身障者当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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