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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国民年金与各类身心障碍者补助的关系
时间Mon Nov 24 01:29:06 2008
国民年金与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中低收入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与教养补助费的关系
陈节如国会办公室/孙一信主任
http://www.wretch.cc/blog/chenchiehju/17310510
前言:
国民年金已经从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正式开办,政府虽然进行全面宣导,但针对不同的被
保险人类型、不同的给付内容和条件,要一言以蔽之实在有相当的困难度,特别是身心障碍
者的身心障碍年金和基本保证年金,与社会津贴、社会服务之间的排除性、择一性问题,大
家更是一头雾水,有必要为文说明,以避免民众损及权益。请您直接一口气将本文重头到尾
读完,再来想该问的问题。
一、国民年金中的身心障碍者基本保证年金:
障碍年金分两种,
第一种是国民年金纳保後才变成重度以上身心障碍,且经评估无工作
能力者,得请领障碍年金,年金计算方式为:投保金额(目前为17280)×年资×1.3%,如
未达4000元,则国民年金将补足至4000元(33-34条)。
第二种,也是本文所要强调的,是被保险人於参加本保险前即已经符合重度以上且经评
估无法工作的身心障碍朋友,谁可以领?谁不能领?怎麽领?
如果
身心障碍者已经年满25岁,重度以上身心障碍,经监定无工作能力,且没有参加劳
工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例:公教人员、军保、农保等),也没有第35条所列排除条件,
并
在领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前3年内,每年居住国内超过183天,即可申领身心障碍基本保
证年金。申请程序为填妥「国民年金保险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
」(附件一)直接寄送劳保局即可。以下一一说明前列条件的内涵:
(1)何谓经监定无工作能力:
根据『身心障碍者监定表』第二部分的第二项有列出是否重新监定的选项,如果障碍别
是精神障碍、顽性癫痫或轻度肢体障碍等类别,或其他足认可能痊癒或改善的障碍者,监定
医师会注记重新监定的日期,而这个日期会反应并注记在身障手册上面。
所以当事人提出障碍基本保证年金申请时,所
附障碍手册如为: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碍者
且没有注明须重新监定日期者,则劳保局将直接视为无工作能力,但如果有注记重新监定日
期者,应先至县市政府指定的障碍监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再将申请书、身心障碍手册及「
工作能力综合评量表」寄送劳保局审查。(附件二:国民年金保险身心障碍年金给付审定基
准及请领办法)
(2)何谓请领身障基本保证年金的
排除条件:
由於是基本保证年金,因此排除条件并没有欠缴保费的问题,但是根据国民年金法第三
十五条规定,有以下几个排除条件:
1. 经政府全额补助收容安置者。
2. 已领取劳保第一、二、三等级残废给付,农保第一、二、三等级残废给付,公教保全
残废等级残废给付,或军人保险一等残残废给付。
3.
领取社会福利津贴(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
身心障碍者生
活补助、老年农民福利津贴及荣民就养给付)。
4. 税捐稽徵机关核定之
最近1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总额合计新台币50万元以上。
5. 个人所有之
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新台币500万元以上。(土地以公告现值,房屋以评
定标准价格计算;且属个人所有且实际居住唯一之房屋者。但其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标
准价格合计得扣除额度以新台币400万元为限。)
6. 入狱服刑、因案羁押或拘禁。
二、身障基本保证年金与机构教养补助费的关系:
前述排除条件第一项称「经政府全额补助收容安置者」,理论上,在国内只有低收入户
的身障者接受日间托育及住宿养护服务,才会由县市政府全额负担机构教养费用,非低收入
户,一般给予1/4、2/4/、3/4补助或当家庭平均收入未达最低生活费用四倍以上者不予补助
;或者像特殊条件者(身心障碍者年满三十岁、年满二十岁其父母之一方年龄在六十五岁以
上或家中有两名以上身心障碍者接受服务)给予35%~85%的补助或家庭总收入平均超过当
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六倍以上,不予补助。
也就是说,非低收入户且接受日托、住宿或全日型养护的身心障碍者,其实都属未经政
府全额补助收容安置者,理应可以获得身障基本保证年金4000元。
这个规定和中低收入身心障碍生活补助不同。在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
第八条规定,如受补助人已获安置於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复健机构或护理之家、荣誉国民之
家,即应停发生活补助费。所以生活补助和住宿养护费用补助仅能择一领取。
但身障基本保证年金仅限全额补助收容安置者才不能领取。
请在机构接受服务的非低收入户重度和极重度身心障碍朋友,即刻向劳保局提出申请。
三、身障基本保证年金与身心障碍生活补助的关系:
前述排除条件第三项提到领取社会福利津贴者将被排除领取身障基本保证年金。如果你
目前正领取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表示你不是在社会福利机构接受托育养护服务,且您的家
庭总收入平均未达一定标准。
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第六条规定,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达当年度每人每
月最低生活费二点五倍,且符合1、家庭总收入应计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未超
过新台币650万元;2、家庭总收入应计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价证券价值合计未超过一
人时为新台币200万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台币25万元,两附加条件则发给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费每月核发标准如下:
1. 列册低收入户之极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碍者每人每月核发新台币7000元;列册低
收入户之轻度身心障碍者每人每月核发新台币4000元。
2. 极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碍者每人每月核发新台币4000元;轻度身心障碍者每人每
月核发新台币3000元。
由於基本保证年金仅限重度以上者,且金额为4000元,所以如果当身障者的手册为重度
或极重度,且目前正领取生活补助者,因为给付金额相同,所以差异不大。但是生活补助费
必须每年重新提出申请,等於每年复查一次,而障碍年金是每五年复检一次,比较不会增加
资产调查的困扰。
其次,
如果身心障碍者是因为家庭其他计算人口的收入较佳,进而超过了家庭平均收入
的上限规定,或家中其他人口超过前述不动产或现金的附加条件限制,而无法申请生活补助
。这一类的人或许可以符合国民年金身障基本保证年金的给付规定。
因为生活补助的资产调查对象是障碍者的整个家户人口;而国民年金的调查对象仅限障
碍者本人,只要障碍者的年收入未达50万,不动产(土地+房屋)未达500万(可扣除自用住
宅400万),皆可获得障碍者基本保证年金。原先某些无法申请到生活补助的身障者,或许
将因此受惠。
另外因为
障碍者基本保证年金须25岁以上才能请领,所以25岁以下仅能申请生活补助;
且障碍者基本保证年金须重度以上才可申请;而生活补助中度、重度和极重度的补助额度相
同,且有轻度的补助,所以中、轻度还是仅能依生活补助相关规定申请生活补助。
四、结语:
本文主要处理的是帮大家厘清身障基本保证年金、身障生活补助与机构教养补助费的关
系。其他诸如保证年金与老年年金的择一性;国保与劳保的年金如何并计?如何给付?何时
退休才划算?等问题,请直接上劳保局网站查询,或利用劳保局谘询专线 02-66350123 或
来电智障者家长总会02-27017271 问个清楚。
劳保局已经开始受理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的申请,请大家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睡着了,
也请专业服务机构、团体也不要害服务对象及会员们的权益睡着了。最後劝大家千万不要道
听涂说,一切以看到书面文件为凭。
如各位读者申请过程中发现过程或结果与本文有出入,请来电赐教,我会非常乐於接受
您的建议和改正。
相关表格下载
http://www.papmh.org.tw/ImgPapmh/200810221346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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