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omotive (@@)
看板Disabled
标题[问题] 关於身心特考有无榜约?
时间Thu Dec 11 10:40:47 2008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规则 第10条:
本考试及格人员,训练期满成绩及格取得考试及格资格之日
起实际任职六年内不得转调申请举办考试机关暨其所属以外机关任职。
我刚打电话到考选部问(法规他们订的),此申请举办考试机关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所以其实这六年内没有绑约(可去行政院八部二会,各委员会、署及台北市政府,
各地方政府),但司法院的要自己去问清楚(不是行政院下属的),而转调限制为对方
及本身机关同意就好,但原任用机关可能考虑身心障碍权益保障法之任用人数规定
或许不太会放人(还是变相被绑@@)。而地方政府特考是真的有3+3绑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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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60.122
1F:推 highjack:感谢提供 @@"原来如此 我还搞不清楚多问了另一前辈 12/11 10:47
2F:推 xihong:要看你待的机关长官态度 有的会放人 12/13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