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kes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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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971027要求社福团体适用优惠电价质询稿
时间Mon Dec 29 09:57:30 2008
sorry!
资讯有点晚
http://www.wretch.cc/blog/chenchiehju/17424164
要求社福团体适用优惠电价
台电分两阶段调涨是温水煮青蛙,根本是趁火打劫。
如果以今年四、五月时每度电费最贵二.九元为基准, 十月一日 起,每度电费将涨到
五.一元,远远超过台电所宣称涨幅不到三成。
以我家为例,不过三口人,平常在家时间不多,我也谨守随手关灯、节约能源原则。但是
今年二、三月用电量就达九百多度,电费约二千二百元,更何况是一般一家四口家庭。
台电调查,去年台湾地区夏月住宅用户平均用电量为四百四十八度,陈节如炮轰,台电调
查有误,并不符合一般家庭住户实际用电度数。一般住户实际用电,怎麽可能不到七百
度,多半都在九百到二千度之间。
以拿七百和二千度来计算,从十月起涨幅分别是三十四%、五十%。到底是如你们所说的
上涨30%还是我算的数字比较正确,请部长说明一下:
请行政院能够苦民所苦,不要只是嘴巴说说,实际做出来根本不是这麽一回事。
另外,今年六月针对油电双涨,经济部号称为了照顾弱势与民生基本需求,而制定了一些
电价调整及补贴计画:
例如:
<!--[if !supportLists]-->1.
住家用电(表灯非营业用户)部分,110度(含)以下不调整其电价,111度至330度(含)
减半调整。小商店用电(表灯营业用户)部分,0度至330度(含)亦减半调整。
<!--[endif]-->
<!--[if !supportLists]-->2.
与社会公益有关之公用路灯、交通号志灯及国中、小学等,减半调整。
<!--[endif]-->
<!--[if !supportLists]-->3.
大众运输工具(铁路、高铁及捷运)电费优惠由现行95折改为调价後之85折。
<!--[endif]-->
<!--[if !supportLists]-->4.
为推动「电费折扣奖励节能措施」,针对住宅用户及中小学,如用电量与上一年同期比较
零成长或负成长,给予电费折扣优惠。<!--[endif]-->
<!--[if !supportLists]-->5.
农业动力用电仍维持现有优惠费率收费,由农委会编列预算补贴电价调涨额度之1/2。
<!--[endif]-->
请问部长,除了上述五个对象的优惠以外,还有哪些对象可以优惠?
请问部长国中、小除了这次因应油电双涨的优惠以外,本来就已经有的优惠电价,是怎麽
优惠法?
这样的优惠电价的法源依据在哪里?
根据电业法60条至69条都没有提及国中、小学,既然这样没有法律授权就可以让国中小享
有优惠电价,那为什麽提供直接身心障碍者及老人照顾的非营利机构,无法享有优惠电价
的措施。
目前台湾全国有260身心障碍福利服务机构,其中90%为非营利组织;长期照护机构共有
1036家,其中有146家为公立或非营利组织所经营。这些机构不但没有优惠电价,连省电
措施也没有优惠。
请经济部和台电列入优惠对象参考,并提出优惠电价计画。请问部长这样有没有问题?
最後请中油董事长:
中油从九十四年到今年一直有个第一名,给董事长一个提示,是和本席所代表的族群有
关,你知道是甚麽好事吗?
那就是『全国义务机关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前十名单位』的第一名。
为什麽从94、95、96年,连到97年8月的统计,中油油品行销事业部高雄营业处一直高居
榜首呢?今年台北营业处恐怕会赢过高雄营业处,这是怎麽回事,为什麽中油这麽不重视
身心障碍者的就业权?
我会提案删掉这些罚款的人事预算,请中油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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