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a (peace)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双修] 重大变革!!!!
时间Tue Nov 9 11:22:35 2010
核准修读双主修的学生,其可能结果有下列6种:
(以下简称本学系为A系,加修学系为B系)
1. 修毕A系应修习之共同必修、通识、系订必修、选修等各项规定,
及B系全部系订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 =>取得双主修毕业资格(同时取得二系之学位)。
2. 修毕A系应修习之共同必修、通识、系订必修、选修等各项规定,
且修毕B系规定之辅系应修科目学分 =>放弃(或取消)修读B系学位之资格,
取得A系学位及B系之辅系资格毕业。
3. 修毕B系应修习之共同必修、通识、系订必修、选修等各项规定,
且修毕A系规定之辅系应修科目学分 =>放弃(或取消)修读A系学位之资格,
取得B系学位及A系之辅系资格毕业。
4. 修毕A系应修习之共同必修、通识、系订必修、选修等各项规定
=>放弃(或取消)修读B系学位之资格,仅取得A系学位毕业。
5. 修毕B系应修习之共同必修、通识、系订必修、选修等各项规定
=>放弃(或取消)修读A系学位之资格,仅取得B系学位毕业。
6. 未修毕任何一系,且修业年限已届满 => 退学。
另请注意:
※ 修读双主修学生,经延长修业年限二年届满,已修毕A系而未修毕B系,
得再延长修业年限一学期或一学年,若仍未能修毕B系,则以A系资格毕业。
※ 修读双主修学生,经延长修业年限二年届满,已修毕B系而未修毕A系,
不得再延长修业年限,仅取得B系学位毕业。
如果B系的服务课规定限修本系,那麽拟放弃A系而以B系毕业者,
须修毕B系的服务课,不得以A系服务课充抵。
注册组 敬覆
※ 引述《ld29 (不绝)》之铭言:
: 原文恕删
: 看完新规定後,小弟有几点不太明白:
: 1.修完双修系的毕业规定,有含服务吗?若有,限修本系的服务可以原系充抵吗?
: 2.若修完双修系毕业规定,原系也符合双修规定(ex:全部必修),可以双主修资格毕业吗?
: 3.原已休毕辅系者,若修完双修系毕业规定,原系又符合辅系资格,是否可选择以何为辅系?
: 或是可以两个都当辅系?
: 这三个状况我认为应该是 含,不可充 不可 选一
: 但似乎没写清楚
: 而且,我觉得比较合理的是 含,可充 可 选一........
: 还是我的理解有错误呢@@
: 请各位大大解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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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61.48
1F:推 cowux:请问已经有双主修身分的人适用新规定吗??? 11/09 19:40
2F:推 arthur104:请问二、三点是自动就有还是要申请放弃or申请其他东西? 11/09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