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FDM (NFDM)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题] 律师应考资格
时间Sun Dec 9 20:01:48 2012
1.非法律系所毕业修毕20学分,以第2款资格报考。
2.法律系所毕业,以第1款资格报考。
3.非法律系所毕 嗣後攻读法律系所未毕 无法以第1款资格报考;
法律系所在学期间如修毕20学分,仍得提前以第2款资格报考。
4.欲以第2款资格报考所应具备修毕20学分条件,
较取得法律双主修学位易,较取得法律辅系证明难。
故大学在学期间应设法取得法律辅系证明,即可直接以第1款资格报考,免後顾之忧。
5.大学在学期间无法取得法律双主修学位 法律辅系证明 毕业总成绩单上也未满20学分
只能洽法律学分班,修习20学分约斥资5万(如世新)至12万(如台大)不等。
6.单凭台大国发所学位 无法报考律师与司法官。
7.台大国发所有一派认为是社会人士混文凭的场域,
亦被认为系台大法律政治经济本系毕业生无能考取台大法研政研经研的次次等选择,
如阁下学位欲获得法律人认可,
建议勿攻读此学位,仍应以传统法研所或名校科法所为优先报考选择。
※ 引述《fly0609 (阿翔)》之铭言:
: 本人对律师应考资格有问题,且目前为非法律系大学生。
: 因为爬文和上网还是找不到答案,所以PO文发问。
: 依律师考试规则第5条规定: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法律、法学
: 、司法、财经法律、财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系、组、所毕业,领
: 有毕业证书者。
: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相当科、系
: 、组、所毕业,领有毕业证书,并曾修习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
: 法、民事诉讼法、非讼事件法、仲裁法、公证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国际私法、刑法
: 、少年事件处理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行政法、证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税法、公平
: 交易法、智慧财产权法、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消费者保护法、社会福利法、劳工
: 法或劳动法、环境法、国际公法、国际贸易法、英美契约法、英美侵权行为法、法理学、
: 法学方法论等学科至少七科,每学科至多采计三学分,合计二十学分以上,其中须包括民
: 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有证明文件者。
: 上为规定,下为本人疑问:
: 1.假如我研究所考上法律研究所,法研所未毕业时,仍未有律师应考资格罗?
: 意即,要等我研究所毕业後方可应考吗?
: 2.律师考试一试约为5月报名,8月考试,法律系应届毕业生报名时,
: 未领有毕业证书,还是可以先报名是吗?还是怎麽?
: 3.另外,台大国发所被算在上述规定第一条的法律相关系所吗?
: 意即,非法律系大学生从台大国发所毕业,
: 假若未特别修习第二条规则的科目,是否拥有应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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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FDM 来自: 114.34.157.197 (12/0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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