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aju (知足之足)
标题[新闻] 庄益增扮怪叔叔 涉杀人事件
时间Fri Aug 11 13:54:18 2006
〔 2006.08.11 中国时报 〕 陈淑英/台北报导
牯岭街被叫出名号,该是从杨德昌导演的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开始!当初电影情
节发生的地点就是在现今牯岭街小剧场这栋建物的後面。这栋建筑从1906年开始至今100年
,已成为台北市重要的文化景点之一。为此,去年拍摄纪录片「无米乐」的导演庄益增(
上图),将在本月24日登场的「牯岭街小剧场100周年祭」跨刀,在「牯岭街杀人事件」里
演一个怪叔叔!
剧场如暴力合法空间
「牯岭街杀人事件」由曾任女性影像协会理事长的陈明秀编导,与当年杨德昌的电影同名
,但内容完全不同。这出戏虽名为「牯岭街杀人事件」,但并不刻意呈现杀人的暴力情节
,陈明秀说:「暴力造成恐惧并不是暴力本身,而是狂暴不知何时将至的焦虑。」
为什麽这样着迷於暴力的思考呢?因为牯岭街小剧场这地方的历史始终都与暴力有关联。
牯岭街小剧场原址,在日本时代,因位置接近总督府,因此为宪兵队所用。台湾光复
後又成为中正二分局的所在地──从法律的立场,是一个被允许「使用暴力」的合法空间
。该建物於1997年规画为小剧场,是台北最具指标性的当代实验前卫剧场。有趣的是,剧
场本身刚好就是一个可以合法「展现」暴力的空间。
也因此,纪念牯岭街小剧场空间100年,台北艺术大学兼任讲师耿一伟就以这个角度,
策画「牯岭街剧场暴力事件」活动。所有的演出几乎都以台湾真实的社会事件为主轴,在
戏中则连结了不同角度的批判可能,检视人与暴力之间的关系。
法律系师生参一脚
有趣的是这次系列演出的编导人员有学院派,也有与剧场摸不着边的法律系学生。例
如,演出节目之一的「感官犯罪」由台大法律系副教授陈妙芬编剧,由台大法律系所学生
担纲演出、北艺大学生导演。剧本灵感来自惊动全国的白米炸弹客杨儒门事件,该剧让剧
场与法律结合,对法律系学生而言,是难得的经验。
另外像是由张戢米导演的「杀时间事件」,创作源头为1999年震惊社会的军史馆杀人
事件,他想论述「国家合法暴力的象徵机构,也是强暴青春的地窖。」剧中还出现现场杀
人切头的血腥场面。
--
没有
小角色,只有
小演员
--
※ 发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52.56
※ 编辑: Edaju 来自: 140.112.152.56 (08/11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