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ellly (可预期的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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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槟榔西施应该合法化吗?
时间Thu Jun 22 17:25:00 2006
※ 引述《tsaiming (炮神)》之铭言:
不好意思,我讲一下我的想法。
我的主要论点有二:
1.尽管某些行为不合法,但人们仍会去采行;这有很大的关联是与诱因相关。
2.我相信市场机制。
: 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
: ----------
: 有需求存在,就一定会有供给,尤其生理需求更是属於〔强烈而不可或缺〕的需求!
: 社会上普遍认为〔色情〕是不好的、脏的、淫乱的。最坚持反对的理由是
: 〔妨碍风化〕,有小姐在路上宽衣解带的拉客不好看。但是,若以此来做为理由,
: 那槟榔摊有名的〔100元摸两粒〕的存在应属合法。
关於与性相关的延伸问题一直是人类最渴望、最有感受,但也最压抑的情感。
因此这方面该不该立法,如何立法,立法对社会的影响等等都该考虑到。
当然,如果於法无据的话只能说它本来就合法。 ꄊ: 首先,〔摸〕的行为发生在车内,没有外部化,不构成〔风化〕。再者,
: 没有强迫性的行为发生,没有〔侵害〕。此外,这个交易的〔中间投入---西施的
: 特殊贡献〕,并没有对社会产生负外部性,没有〔危害〕。最後,顾客与西施既然
: 愿意使这个行为发生,表示他们至少从中获得效用的满足。根据柏拉图定律,
: 行为的发生并没有人受害,只有人受益,那它就是应该发生的。当然,除非你觉得排队
: 的人潮门庭若市,使得刚通车的雪山隧道堵塞,那又是另一回事。
: 更重要的是,还记得〔极乐台湾〕这本禁书吸引了多少日本游客吗?槟榔西施们对
: 国家GDP的贡献,已超越了爆料的国会议员。几名不愿具名的中南部导游证实,
: 他们接洽许多日本团来观光日月潭畔的西施姊姊,体验〔恰把【西施】比西施〕的乐趣。
: 对台湾而言,这甚至是带来庞大的〔观光外汇收入〕,更何况是台中市着名的
: 市容地标---金钱豹?
我想外部性还是存在的;至少对这些现象敏感至极的机关首长是有的。
炮神先生把焦点放在买卖槟榔的两造上是如此,但对於持反对意见的邻居、媒体就非如此了。
我们也像妓者来掰个反对槟榔西施的故事好了;
假设某天我家隔壁突然新开了一户"涩女郎"槟榔摊。
基於对新邻居的欢迎与友善,我极力的说服我妈,
职业不分贵贱,从此以後我们应该要和新邻居和平相处。
因此我马上把妈妈煮好的午餐端到隔壁和邻居分享。
乍见到槟榔姊姊,果然如我和我爸所期待的一样;
皮肤白皙剔透,身材凹凸有致,五官美艳动人,光是眼波流转就迷死了我和我爸两只猪哥。
因此我和我爸每餐在大夸我妈的厨艺之後,就迫不亟待的把这些美食端到隔壁与邻居分享。
过了不久,想不到碍事的老妹居然也吵着要到隔壁陪姊姊玩......
果不期所以然,经不起长期冷落,我妈开始反击了。
先是拿着藤条到隔壁把我们三人缉拿归案,
然後很动之以情的跟我爸说:"你要知道孟母三迁的影响阿,你是一家之主要当小孩的表率"
听了一整晚的训话,我才知道原来又是老妹害的!
有谁会像她一样智障跟妈妈说:"妈,我将来也要当槟榔西施"的阿?!
难道就不能学我说:"妈,我知道你很辛苦;我知道你有很多家事要做不能过去,所以我过
去隔壁不但可以帮你看紧爸爸,我也可以多了解槟榔市场的资讯,这
样我的期末报告就可以做的比同学出色了。"
然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想不到我妈居然很机车的又去跟警察哭诉,还打电话给立委,写信到市长信箱。
事後这些大人就以整顿市容、社区安宁当藉口,把我和我爸的福利都没收了。
无奈的我回到房间,只好又开启了电脑找寻新的种子......
所以..
对於习惯鸡蛋里挑骨头的卫道人士或基於各种理由的族群或媒体难免有外部不经济的立场。
: 政府不应该也不允许把这麽一大块〔充满利润〕的产业,拱手交给地下组织。
: 虽说公营企业一定没效率,金钱豹不可能会是公营企业经营的出来 ^^ ,
: 但是,允许色情行业合法,槟榔西施条件式合法,不仅可以减低〔不法行业〕层层相护
: 的诱因,更可以从中获得税收增加国库收入,还可以[降低]失业率。
: 毕竟,根据财政学的推演,〔对最没有弹性的产业课税,将是最有税收效率的〕。
: 不论是一时兴起或是慾望冲脑,此时理智还有弹性吗?
我想这段有些内容我并不是很了解您所想表达的意思。
我想,这些色情行业提供的交易行为可能先天上就已经不合法了;既然不合法,如何课徵
经营後的税收?(还是您的意思是罚款之类的惩罚?)
(所谓不合法的考量可能是避免性病的传染、家庭的破碎、人口的买卖、黑市交易减少
政府税收、GDP低估、道德的沦丧等等;这些当作社会成本的参考没问题吧!)
我们暂时假设这些行业某些时候合法(或者假设执法机关暂时没发现这些交易的存在)
我是想到了朱敬一的个体里,一篇对毒品的讨论。
朱敬一先探讨了警察该不该取缔毒贩,如果用直觉式的思考,
警察不取缔,那麽毒品市场的交易不受约束会越来越庞大,几乎接近一个完全竞争市场;
因此毒品的价格可以很有效率的低到人手一包的状态,但这样对整个社会并非好事!
若警察采取取缔,最後只留极少几个毒枭老大,而市场也渐接近为一独占市场,
虽然市场价格奇高,相对来说似乎也有他的好处在。
那..毒品本来对人体就不好;合法化对国家成本的高涨(如医疗方面、家庭社会等的影响)
是否符合效益可以和美国某些有开放部份毒品的州做实证比较。
我想对於色情行业的研究应该也可以取某些对照组国家的资料当参考。
该不该合法的问题,其实要看整体社会的成本效益分析。
合法化不一定真能增加那麽多的税收。
不合法但不至於寸草不留的,就可以利用课税、惩罚(与您提到的Ramsey's rule)来内化
外部性。
当这些惩罚反应在售价上,可能100元连一粒都没有。
倘若夸张到1000元买两粒的时候,市场机制会诱使某些登徒子把消费转往其他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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