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leys (俊廷)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请益] 最低税负制下的员工分红
时间Mon Dec 12 22:01:20 2005
※ 引述《douglash (顺从本能)》之铭言:
: 新闻上说
: 1.今年员工分红稀释企业盈余达 40%以上的公司,受到最低税负制影响较大
: 2.何资文指出,员工配股分红被纳入课徵项目,由於课税方式以员工取得股票当日的市
: 价计
: 算,而非未来卖出股票时的价格。他认为,员工担心未来股票走跌,将倾向在取得股票时
: 立即卖出。
: 不是很了解....第一点是因为 公司的分红已经出去了 可是还要被算到税基吗?
: 第二点也很有趣 我不知道原来的规定怎样 但是到推回去应该是说 原来是以卖出价格课税吧
: 所以之前的税 看起来像是对於员工分红利益的一个buffer
: 而新制之下 看来只有股价看涨的公司会分红了? (不然的话一分红就开始杀出...@@)
: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 原来希望员工入股的激励效果就会打折扣
: 所以 为什麽最低税负制要把员工分红纳入课徵呢...?
1.员工取得之分红配股,系属员工提供劳务之补偿性报酬或公司给予员工之福利所得,
其所得之型态虽非现金,惟其现金价值应等同於取得时之市价。员工分红配股目前依
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19条之1规定,按面额课徵所得税,系属租税优惠措施,因此
将股票时价超过面额之差额部份,纳入基本所得额,符合有能力纳税者对国家财政应
有基本贡献度之原则,亦与员工认股权凭证以市价课税之原则一致。
2.由於员工取得之分红配股於可处分日之後即可自由处分,故其课税时点应为股票可处
分,而非股票实际处分时。其课税时点之处理,亦与员工认股权之课税时点一致。
3.个人扣除额八百万元,故仅少数配股相当高之员工,才有可能被纳入最低税负的适用
范围。且若该员工所缴纳之一般所得税额已高过基本税额,亦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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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201.163
1F:→ stanleys:ps:以上资料来自财政部... 12/12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