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tin (~:+:这是什麽社会啊:+:~)
看板Economics
标题[讨论] 网路上的information是公共财吗?
时间Tue Feb 28 21:08:10 2006
翻开(纯)公共财的特性:可共享(或不具敌对性)、无法排他。
所以我们常见的无线电视、广播节目也是公共财之一。
这样推导一下,网路--这上面所载的资讯会是公共财吗?
(尤其强调它具可供非特定人截取至个人财产上使用的特性,且成本很低)
我这麽想:
网路上资讯,和电视、广播一样具有公共财的特性,所以也算是公共财,
只要有人将资讯放在网路上。
但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是:人民会主张其私人公布在网路上的资讯,属
於私有财,并且主张其着作权、肖像权,拒绝受到其他人的侵犯和使用…
问题就是:具有公共财特性,但可主张其所有权的财货,仍属公共财范围吗?
(麻烦各位先进指正一下,我知道两者矛盾,但卡在哪里还是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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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9.31
1F:推 daq:你要付钱才有电视看 02/28 22:07
2F:推 YesIamNot:有线才是啦.. 02/28 23:29
3F:推 LeChatelier:这样讨论的范围太大。建议可以考虑已经类型化的case, 03/01 02:05
4F:→ LeChatelier:再想想有哪些非典型的。然後严谨地按照定义走~ 03/01 02:06
5F:推 daq:能主张所以权就具有排他性了吧 03/01 10:29
6F:推 daq:我想网路上的东西不是放在那你就可以抓的吧应该可主张所有权 03/01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