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tin (~:+:这是什麽社会啊:+:~)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讨论] 网路上的information是公共财吗?
时间Wed Mar 1 13:08:15 2006
※ 引述《alatin (~:+:这是什麽社会啊:+:~)》之铭言:
: 翻开(纯)公共财的特性:可共享(或不具敌对性)、无法排他。
: 所以我们常见的无线电视、广播节目也是公共财之一。
: 这样推导一下,网路--这上面所载的资讯会是公共财吗?
: (尤其强调它具可供非特定人截取至个人财产上使用的特性,且成本很低)
: 我这麽想:
: 网路上资讯,和电视、广播一样具有公共财的特性,所以也算是公共财,
: 只要有人将资讯放在网路上。
: 但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是:人民会主张其私人公布在网路上的资讯,属
: 於私有财,并且主张其着作权、肖像权,拒绝受到其他人的侵犯和使用…
: 问题就是:具有公共财特性,但可主张其所有权的财货,仍属公共财范围吗?
: (麻烦各位先进指正一下,我知道两者矛盾,但卡在哪里还是想不透…)
再补充一下我所想到的例子:
1.电视(泛各型媒体)上播放的MTV、节目,只要我有摄录装置,就可以截取
下来为己所用,如不公开散布,则不触犯着作权法。然而,电视节目…等
媒体上的资讯,在一般教科书上视之为公共财的一种,所有权(版权)则
属该节目的制播单位。
--->电视节目是公共财,但它归私人所有,可主张其权力。
2.我家後院种的花树,盛开茂密,花香四溢,街枋邻人闻之赏心税目,花香
随风散布(可共享、无法排他),可以视为公共财。但花树却是我家所种
可主张我对花树的所有权。
--->花香是公共财,但花树是我家所有,花树、花香分属不用财货??
3.设某大财团为防卫自身财产向外国购买爱国者飞弹数枚,以防贼国飞弹来
袭。和财团同处於同一都市的居民皆备受庇荫,生活安全无虞。(此设该
都市居民经年生活在战争威赫之中。)
--->财团购买飞弹提供安全保障,是公共财,但飞弹仍属财团所有。
* 衍生问题:若财团唯利是图,向都市居民每户收取「安全捐」(可到各大
便利商店缴纳),并言明若收缴比例未超过都市人口的80%,随即彻走飞
弹,移至其他有需求的都市,此法可行吗?(由此来看,Coase theorem
似乎解决了公共财不足的问题-->无政府论再次成功??)
依上述几个例子来看,公共财和财货的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即公共财
并不一定是公家所有。之所以定名为公共财,乃为强调一种财货的特性
(可共享、无法排他)而言。和我们平常谈的「公共场所」、「私人场
所」中所指的「公共」--公家所有--意义不同。
(不知上面这样的看法对不对? 自己发问,自已找解答…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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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9.31
1F:推 hyperion:请看张五常经济解释卷二後半跟卷三的讨论。 03/01 14:25
2F:推 minmax:建议阅读文献对公共财之定义与分类.以防陷入泥沼,无法自拔 03/01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