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汤尼狗:团结真有力!)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讨论] 有人对法国的劳工法感兴趣吗
时间Fri Mar 31 17:35:01 2006
关於这个问题的前後事实,我在国际政治版有写几篇文章介绍
过。不过大多是从政治及法律以及事实的层面来写的。内容与
经济学较无关。但是这一个事件其实是源於法国政府的经济控
制措施,想利用政府的手来扭转市场所致。
其实法国有一个到现在都还很有名的经济学案例,就是政府为
了保护经济上弱势的人(租屋者),所以对於租屋者在法律上
的保障极其优厚,对房东非常苛刻。例如说就算不缴房租,房
东也不能随便赶人,冬天不能赶,没有欠好几个月不能赶..房
东要解约的话必须要六个月前通知房客,房东也不能自己赶房
客,还必须要提起诉讼,然後等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叫警察来
才行。有朋友开玩笑地计算了一下,如果有一个人真的要拖欠
房租,一直到他真的被警察赶出门,大概最快也要一两年的时
间。这个保护租屋者的法律,导致了有空屋的人不愿意租屋的
状况。在巴黎要租房子非常困难,但是有趣的是,巴黎的空屋
率极高。也就是,房东即使把房子空在那里养蚊子,他也不愿
意出租。
其实法国的市场环境跟美国很不一样,法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与
我们一般所熟悉的美国式的模式也不一样。简言之就是,法国
政府的手直接干预经济秩序的状况还蛮频繁,而且动作通常都
还蛮大的。这一次的CPE 法案也是一样。
底下是昨天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勉强可以比拟为台湾的大法官)
所做出来的决定,他们认为这个干预劳动市场的法案不违宪。
我把在IA板(国际政治板)的文章转贴如下:
法国宪法委员会於昨天下午五时许作出CPE 法案为合宪之决定
(De'cision n° 2006-535 DC du 30 mars 2006, Loi pour
l'e'galite' des chances.内容在这:
http://0rz.net/7e1bX
而法国总统席哈克将在明天(三一日)晚上八点在电视上进行
演说,宣布他将要依法公布该法案。基本上,宪法委员会的这
个判断,应该算是在法律层面划了一个句点。当然政治方面还
是余波荡漾。
关於机会均等法案的法文原文之前已经介绍过,大致上的问题
点也有说过。所以底下仅简单而择要翻译宪法院所做出的判决。
主要的争点在於这个法案的第八条,也就是一整部机会均等法
案里头有关导入CPE 的条文。这个决定认为在程序部分,CPE
并无违法之处,而针对一些争点分项叙述。
由於求时效,彻夜未眠,我翻得有点头晕脑涨,决定的内容也
还没有全部翻译出来,只是择要翻译。但因已经精疲力竭,故
就此先罢手。错误难免,还请诸位先进不吝给予指正。
底下就是这个决定的择要译文。
■消极无权限(l'incompetence negative)以及违反法律明
确性、理解可能性之要求(exigences de clarte et
d'intelligibilite' de la loi :)的部分:
第十三点:
立法者对於CPE 契约排除劳动法典关於解除劳动契约的种种限
制,又规定了在两年内解除契约的话,雇主应依据其工作期间
长短预先告知、受雇者有权领取契约缔结以後报酬总额的百分
之八、受雇者没有失业保险的状况下,可以受领概括补助、个
别的再就职斡旋契约、及受职业教育训练等权利。由於这些劳
动法典适用除外的规定都是被限定性地列举出来(en énumérant
de façon limitative),且在这个期间内解除契约的特别规
定也是明示地被规定(en prévoyant expressément des règles
spécifiques),所以立法者充分明确地规定CPE 契约在最初
两年期间雇用人可以不明示理由解除契约的法制度一事,并未
逸脱其权限(n'a pas méconnu l'étendue de sa compétence)。
■关於违反法律之前平等之原则
第十六点:
申请人认为,CPE制度违反法律之前平等的原则;该契约的架
构下,被雇用的二六岁以下的年轻人在两年间不需理由可予以
解雇;而依据CDI契约所雇用的同年龄、同学历的年轻人在解
雇之时则有普通法的适用(selon les règles de droit commun)。
不管有怎样特别的一般利益,或有怎样依据与法律目的相关的
客观且理性的基准,在同一状况下的两种受雇者这样的差别待
遇,尤其是在大企业中,是无法被正当化的。
第十七点:
宪法价值的原理原则并不禁止立法者对於弱势者(des catégories
de personnes défavorisées)采取适当措施以进行援助。因
此监於劳动市场中的年轻人,尤其是学历较低的年轻人地位不
安定,为使这些族群更易於求职为目的,立法者可以创设新种
类的劳动契约。因而所产生的差别待遇,由於与立法者所追求
的一般利益之合目的性具有直接之关系(en rapport direct
avec la finalité d'intérêt général poursuivie par le
législateur),故并不违宪。
■侵害雇用之权利(droit à l'emploi)
第十八点:
申请人认为,解雇理由之提示(la motivation du licenciement)
以及程序的对审性(le caractère contradictoire de la procédure)
构成了雇用权利之保障;消除了这些保障,对年轻人的雇用权
利所追求的目的造成了不均衡的侵害(une atteinte disproportionnée),
且受雇者无法说明其之所以被解雇之理由,将妨碍其寻觅新职。
第十九点:
基於宪法第三四条,具有决定劳动法基本原理之权限的立法者,
有责任制订适当规范以保障每一个人得到工作的权利,依据19
46年宪法前言第五节,并应尽可能使最多数的人能行使这个权
利,且在可能的状况下,致力於改善雇用之不安定性(la précarité
de l'emploi)。
第二十点:
如上所述,第一、有监於劳动市场中年轻人,尤其是低学历的
年轻人不安定的处境,立法者欲创设一个以改善其求职为目的
之新劳动契约。因而,究其目的,第八条系为利害关系人之利
益(au bénéfice des intéressés),欲实现1946年宪法前言
第五段之要求之规定。而宪法院并不具有与国会相同性质之评
价与决定之权限(le Conseil constitutionnel ne dispose
pas d'un pouvoir général d'appréciation et de décision
de même nature que celui du Parlement)。立法者是否可
依据他种方式达成其所被赋予的目的,并非宪法委员会所得审
查;故尚难谓依系争之法律所采取行之方式,与其所追求之目
的有何显然不适切之处。
第二十一点:
另外,赋予雇用人於前两年无须明示解除CPE契约之理由之规
定,并不违反1946年宪法前文第五段之要求。
未完...
■侵害1789年宣言第四条及防御权、诉之权利(droit au recours)
...
■违反欧洲社会宪章、国际劳动条约第158号、2000年11月27日
欧体理事会指令2000/78/CE
...
翻译:TonyDog
(欢迎有研究需要者自行转载,但翻译者不保证内容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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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nnis99:推~~辛苦罗~~~ 03/31 11:11
2F:推 geesegeese:推一个..支持宪法委员会 XD 03/31 12:05
3F:→ vaorejao:辛苦了 推一下 03/3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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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yeh67:中文:山穷水尽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03/31 14:48
7F:推 eslite12:请问法国人来合宪解释这套吗? 03/31 14:53
8F:→ geesegeese:法国的释宪机制 比较像宪法问题谘询 有事前 无事後 :P 03/31 15:44
9F:→ geesegeese:限制积极地位这东西 实在很难违宪..除非与平等权搭上 03/31 15:45
10F:→ geesegeese:对了,可以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吗? ccc 03/3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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