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pazzz (草莓果酱人鱼公主。 )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讨论] 有人对法国的劳工法感兴趣吗
时间Sun Apr 2 01:01:59 2006
※ 引述《travelfox (积极)》之铭言:
: 1.可以鼓励雇主聘用年青人
: 但是这不就可以降低18~25岁的年青人的失业率吗
: 为什麽原文还说学生会担心
政府在法令上降低对年轻人的劳动保障,的确可以增加雇主雇用年轻人的意愿
学生和工会会担心的原因在於,这个法令同时也会使年轻人就业的风险增加
换句话说,他们虽然比较容易被雇用,但是也很容易就会被解雇
这就叫做「劳动市场的去规制化」,这在国外已经讨论一段时间了
赞成去规制化者认为去规制化有助於劳动市场效率的回复,对促进就业的目标也较能达成
反对者则认为完全的去规制化,将会伤害欧洲长期建立的社会共识与社会平等
: 虽然雇主有权可以任意解雇26岁以下任职未满两年的劳工
: 可是我是雇主的话我也不会任意使用这项权力啊
: 培养一个劳工也是有成本的不是吗
劳工和雇主原本就是处在不平等的地位,在真实社会中,雇主任意解雇的例子是屡见不显
所谓「任意解雇」,根据我在劳工局实习的经验,并非是真的「任意」
而是雇主衡量收支之後,根据成本多寡所做出的考量居多
有鉴於劳工与雇主的不平等权力,站在国家的立场,实在不能完全以经济的角度来看
国家应该要保护弱势,减少社会不平等,这也是制定劳动法令保护劳工的原意
: 2.可以降低社福的经费
: 我对这感到好奇 所以去找了旧的劳工法
: http://www.idic.gov.tw/html/france.htm#04
: 这边有一部分 在劳工法规下面
: 感觉法国的劳工真的享有蛮多福利的
: 既然法国的情况是这样
欧洲国家(德、比、卢森堡…)和北欧国家(瑞典、丹麦…)
是现今世界上对劳工保障最完善的福利国家,不过这些国家的保障,并不是源自於国家
而是源自於强大的工会团体,这跟其国家中工会发展的历史有关,这与台湾是截然不同的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不妨参考看看这些国家的工会发展史
: 那麽台湾的劳工呢?
: 雇主是不是可以任意的解雇员工
台湾的工会普遍被称为「阉鸡工会」,因为其大多是由政府所扶植,无实质实力
又台湾的工会法是相当早之前的法令(民国十八年),政府对工会的限制重重
因此台湾工会的发展远远不如欧洲国家,更遑论有和其一样的争议实力
在这个前提之下,台湾的劳工保障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至於雇主是不是可以任意解雇劳工,基本上是不可以的
参阅劳基法第11条,此为雇主可以解雇劳工的情况:
一、歇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在实务上最常被拿来解雇劳工的理由是「五、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但是所谓「不能胜任」如何认定?实在是语焉不详,这也是我国劳动法令中常出现的问题
在许多法规中,遣句用词模糊不清,难以认定,因此实在是有修法的必要(扯远了抱歉)
又劳基法第16条有规定雇主在解雇劳工时应有的预告期间,但是在实务上也常有争议
另外,近几年通过的「大量解雇劳工法」也是解雇劳工时的重要依据
若你有兴趣可自行找来参考看看~
: 我实在对这方面的问题没概念
: 有人愿意花点时间分享一下吗
: 或是引用老师上课的时候对这方面的问题的看法
: 谢谢
以上大多是我上课时老师的观点,不过回答到最後好像已经跟经济没有直接的关系
对版主真的非常抱歉!若有必要删文请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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