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ker (微雨从东来)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请益] 为什麽国家需要宪法?
时间Wed Sep 13 12:11:08 2006
※ 引述《washburn (Just a game)》之铭言:
: 第一, 如果最高法院对其所要否决的立法, 能够拥有充份的,
: 甚至较诸相关立法机关或政府更充足的资讯, 其否决权也许 (注
: 意, 只是也许) 对国家社会有益. 但是在宪法广泛的适用范围之
: 中, 我们很难相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能够对宪法所涉及的所有
: 议题, 都有着充份的理解. 一般而言, 各级政府和立法机关针对
: 其关切的议题, 可能比最高法院更清楚该法律或命令的可能後果,
: 其对国家社会的影响, 甚至其与宪法的牵涉.
首先, 最高法院是终审法庭
也就是说, 在送到最高法院之前,
在下级法院中已经对相关的证据及事实作过讨论, 并且已经做出判决
同时, 相信在社会上, 在学界, 在民意机构, 这个案子已经被充份讨论过
因此, 最高法院有能力得到充份的资讯
而且, 最高法院做出的违宪审查, 是对於宪法在" 特定案件 "中的适用性
也就是, 最高法院的判决,
代表了法院对於某个特定宪法法条要如何在特定案件中适用的诠释
是高度个案性的诠释
这保证了最高法院不会去逾越立法权
: 第二, 虽然立法机关的代表性和决策过程常遭受种种批评,
: 例如少数人绝不可能代表全国所有的民意
如果按照R.H.Coase的推理, 只要权利界定的够明确, 权利执行及保护的成本够小
权利归属给谁, 对社会来说是不重要的
( 如果着眼点在於产出效率最大 )
最高法院跟宪法的存在可能也可以这麽解释吧
重要的是有个明晰的规则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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