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field (念书是很幸福的)
看板Economics
标题Re: 三通?
时间Sat Sep 30 00:40:45 2006
※ 引述《douglash (顺从本能)》之铭言:
: 大陆比台湾吸引力强的地方 在於劳工的价格与租税优惠和补贴
: 而台湾强的地方 以高科技产业而言 在於较完整的上下游产业聚落
: 若是开放三通 未必会造成"连根拔起"的局面
: 由於产业上下游的关联 如果技术领先的部分没有过去
: 非劳力密集的部分也不一定会出走
: 只是台湾的政府可能需要正面面对租税和产业补贴等政策上和大陆的竞争
: 另一方面 所谓的分工并非只是高科技产品和低技术产品的分工
: 同一个产业甚至公司内部也能够做分工
: 譬如IBM把NB的部门卖给联想 可以看作是一种分工 只是部门已经属於不同公司
: 而捷安特虽然也西进 但是附加价值最高和最先进的产品 仍然在台湾生产
资讯需要更新
第一、那些租税优惠跟补贴开始有砍掉的动作了
缺工(这很难想像…)、缺电的问题也慢慢浮现出来
一星期总有一两天限电,缺电时用柴油发电机也很贵的
第二、就因为产业上下游的关连,所以西进往往是整个生产链外移
反对三通的其中一种说词,就是避免技术过去
中国要三通,难道不会想得到台湾的技术吗?
你还用"如果技术领先的部分没有过去…"的理由,很难说服人
再看看《两岸经济统计月报》第 161 期:
至於台商投资行业2006年1-4月主要分布於电脑、通信及视听电子
产品制造业、化学材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精密、光学、医疗器材
及钟表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金属基本工业及金属制品
制造业,投资金额依序为
5.37亿美元(占总金额24.90%)、1.58亿
美元(占总金额7.31%)、1.50 亿美元(占总金额6.94%)、1.20
亿美元(占总金额5.55%)、1.17亿美元(占总金额5.44%)。
(全文:
http://www.chinabiz.org.tw/chang/Eco/161-2006-03/menu.htm)
产业结构会不会趋近,是会走向跟台湾竞争,还是分工?都需要再观察
另外提供一则八卦,信不信就看个人了:
某位老婆是经济犯的林姓部长
曾在中国投资五十几亿台币的光纤,结果是惨赔
为什麽我会知道?因为我亲戚从事高科技业,也是该部长的同学
当初有借钱给他,算是参与这项投资案
(五十几亿怎麽来的,这我不知道,大概念经济的都很会拼经济…)
: : 台湾政府要努力的方向应该是如何在已存在基础的制造业上
: : 研发整合更成熟的技术及生产网络
: : 三通好听叫自由贸易 难听叫自生自灭
: : 台湾的产业若只能移往大陆才能生存
: : 台湾将和香港一样制造业被掏空 无法有自主领先的制造业体系
: : 政府的经济政策是最主要的关键
: : 有学者提议藉由税捐充裕国库 控管外流资本厂商
: : 减缓产业空洞化对於国内的冲击
: : 个人认为此法或许可行 但太过於被动
: : 三通的议题应放回台湾整体产业的前景来看
: : 应以整合 研发 扩大国内外资金挹注 人才培养为重
: 如果这些很好的政策很容易做到的话 其实也不用反对三通了...
: 但是我也同意您的看法 重要的是保留产业聚落的完整性 或是其精华的部分
: 改善投资环境 技术劳工的教育 才是最基本有效的
: 三通与否只能短期地表面地限制厂商 看看台积电和联电就知道 限制西进只能绑住乖乖牌
: 另一个重点是 我们不去别人也会去
: 投资中国并不是只有台商在做 和台湾本土厂商做竞争的也不是只有台商
: 如果说台湾特别的地方是面对大陆的"经济统战"
: 当然限制是一个政治上的权宜 但投资与民主法治环境的改善才是长远之计
你自己都认为很难留了
那就不要再用"如果技术领先的部分没有过去"这样的说词
这样是在对一个需要质疑的地方做假设
三通离不开政治风险
有一份《大陆及两岸经济情势报告1998~1999》(麦朝成)
在第二章第十三页底下:
2.因应两岸情势,利用对台商一系列「依法施压」措施对台湾形成「以商围政」
中共虽自1999年起开始开始「严打走私」,但自2000年台湾总统大选
後,虽然中共官员强调是针对所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但对台商之查缉
频率与范围明显加大,尤其中共将台商一分为二,欲针对不同立场台
商采取不同政策:对「公开」支持陈水扁总统的台商或企业集团展开
经贸斗争,进行「硬遏制」;另一方面,则维持过去一贯吸引台资、
发展两岸经贸的作法,进行「软遏制」,意图透过这些「以商围政」
的软硬手段,迫使陈水扁松动台独立场接受「一个中国」,同时迫使
新政府加速两岸全面「三通」,以及接受政治性议题谈判。故台商在
此时遭受中共较严密的「依法」查缉漏税走私行动,实是因两岸紧张
对峙所无可避免的政治风险。
http://www.chinabiz.org.tw/chang/book/appendix87-88/menu.htm
这牵涉到生产合同模式的缺陷跟海关的裁量权
说你走私(海关方面),或说你逃漏税(国税方面),也百口莫辩
国税好一点,最多罚钱;海关就可以先抓人了
不过台商自己也是要负一部分责任:照理说,内销跟外销的仓库要区隔,有人根本就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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