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ot (昵称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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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学习障碍的求助管道为何
时间Sun Jul 10 22:01:21 2005
看到板上讨论学障学生得这麽热烈
其实身为一个特教老师 心里是相当高兴的
代表着身心障碍学生这群弱势已经在大家的生活中被看见,被关注
有越多人看到,对特教学生了解越多
对特教理念的推广与执行,有着莫大的助力!
我相当钦佩senza与ChrisL都对自己专业相当自信,
阅读到你们的文章,我想任何人也会同意,你们的专业确是实至所归
然而,无关对错,无关笔仗与否 我也想回应一些自己的看法
1.残障抑或身心障碍
曾在某些回应的文章中,惊见残障这样的字眼
有心人可以上网去查一下,由於残障一词带有负面及消极意义
学界已建议全面改用'身心障碍'取代残障一词
政府也将原先的'残障福利法'於民国86年改为'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大家或许会认为只是改个名词而已,不过对於身心障碍者而言,
受人瞩目的标签似乎无法隐藏,若可以的话,正面的称呼可展现彼此间的尊重
2.学习障碍学生是不是身心障碍学生
我们可以教育与社会福利两个层面来看:
(1)以教育而言,为维护学障学生的受教权益,
教育主管机关会发给学障学生证明,以保障学生接受特教及相关专业团队
服务的权益,并给予升学上的加分优惠
(2)以社会福利而言,学障学生并非在保障之列,所以他们没有身心障碍手册
(原'残障手册'),在就医就业及生活上并无法享有补助优惠待遇
3.学习障碍学生会不会并有其他障碍
一般而言 经监辅会监定为学障的孩子
其障碍发生原因并非因感官,智能,情绪等障碍因素造成
(详见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监定标准第十条)
若是该名学生并有其他障碍,监辅委员会视学生'主障碍'程度
改以其他障碍类别称之;或是监定为多重障碍
(多重障碍:两种以上不具连带关系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碍而影响学习者,
详见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监定标准第十一条)
意即,不同障碍学生都存在着学习上的障碍或困难,
一个视障生有学习上的困难,但并不因此就说这名视障生'并有'学习障碍
或是指称听障生'并有'学习障碍,
因为他们学习上的障碍,是因为其他障碍所连带发生的,而非彼此独立的.
所以,学障学生,经严格谨慎的监辅会监定後,不会并有其他障碍.
若是一时不察,或其他人为因素,经判定为学障学生後,
又发现该生疑似其他障碍(如感官障碍),
也须确认该生的学习障碍并非由感官障碍所导致.
在重新提报监辅会後,经委员审核各项客观资料结果,
若判定该名学障学生确实并有其他障碍,(两障碍非连带发生)
则该生依照'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监定标准',应被监定为多重障碍学生,
而非'学障并有@@障碍'之称呼.
4.学障学生需要怎样的协助
在特殊教育里,没有两个学生需要的服务是完全相同的.
也没有人规定,只有视障生才需要将点字放进教学中.
学障学生不能教点字吗?
答案说来很简单,但确实有些困难.
一者,我会假设发问者是个对於学障不甚了解的人,
因为在看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学障与点字,一个是学障一个是视障
短时间内,让反应不快者(如我)有点难以联想在一起
学障学生若没有视觉上的问题,其实很少老师会去教导点字
因为教导点字,除非特教老师在大学修的是视障组的课程,
否则一般还是得申请视障巡回老师,特教老师即使曾经修过,
仍需再教育(杞老师,请原谅我...)
而为学障生申请视障巡回教师,基本精神与立场是绝对站得住脚的
但我仍不禁怀疑为何要舍近求远,
明眼人学习点字或许容易
但对於学障学生而言,他本身的某些理解能力有困难了
与其教导他一个新的,不普遍的认字系统
何不利用学生现有的能力,去发现他的困难处对症下药
就好像,一个走路跛脚的人,合理的做法是为他照X光,
看看是不是骨折了或是其他问题
而非一开始就建议他,乾脆把脚锯断了(舍弃原有能力),
给他一副新的柺杖或轮椅,要他从今以後适应另一种走路的方法一样
我举的例子或许有些夸张,但你能说这个医生的做法完全错误吗?
或许这位病人真的需要柺杖或轮椅也说不定.
(我猜测,或许就是这个原因让这个标题在板上彷佛陷入一场莫名的笔仗吧?!)
二者,我会假设发问者是个十分有创意的教学者
我记得板友曾在回应文章中曾经提到:
'不要因为自己没听过,就假设这世界上不会发生'
我承认我在其他专业的阅历不够,不过我确实未曾听过教导学障点字的例子
不知senza是否愿意分享您的经验呢?
我们永远不知道学生需要的是怎样的方法,怎样的教材
特教老师所做的,不过就是把所大学里学习过最安全,也最有效率的方法
一个一个用在学生身上:行不通,就换;行不通,就换
特殊教育有别於普通教育,在於特教相当富有弹性,
特教老师拥有许多教育专业自主权.
不可否认,有效的创意教学能获得学生较多的学习动机,
惟,我们有时间去尝试,但孩子的发展却一刻也等不得,
在保守与激进间如何拿捏,确实不断地考验着特教老师与专业团队的智慧.
5.实施专业团队所面临的困境
特教法中亦规定,特教老师需依学生的需求,提供身心障碍学生所需要的服务
专业团队亦为其中重要一环
我目前服务的学校仅有一班不分类身心障碍资源班,
学生程度与所需服务较为单纯,我个人较少了解涉略专业团队的运作
不过,仍接触过十分热衷'督促政府机关执行效率'的家长
他经常跑来跟我抱怨,因为医疗单位对於跑巡回辅导的意愿不高
治疗师愿意做巡回的不多,人力有限,教育局愿意提供的福利不高(以高市言)
所以面对众多的专业团队申请,若非学生情况严重特殊,根本就很难申请的到
我本身也认识一位在台中市作国小语言治疗巡回的治疗师,他就跟我说
若不是因为本身对教育有兴趣,否则来跑巡回根本是跟自己的生活过不去
很多人会选择待在医院,
一来时间固定,不需到处奔波,每个小朋友可以获得完整有效的服务
二者并非每个治疗师对特教都能有所认识,面对学校不同的体制会略感挫折
再者,是待遇的问题,巡回所支付的钟点根本无法与医院作比较.
我曾经在几次监辅会中与医师会面过,
除了几个教育局经常邀请的医师感觉比较'了解学校生态'外,
有几次看到几个来自医疗单位的新面孔,对於他们的发言,
我常常需要再三提出问题,反覆确认他所说的和我说的是同一件事
双方都觉得十分挫折.
我说的这个状况通常是年轻较无经验的医师,他们会愿意聆听
若是碰到较资深的医疗人员,
他们给予的态度就会让人觉得很强硬,他们的高姿态通常让人觉得很无力.
我完全肯定要提供身心障碍学生所需要的服务是个很好的出发点,
然而,不同专业要能互相尊重,放下自己原有的身段,
打破不同专业间的歧见与期待,以学生为主角,重新对话是个重要关键.
许多误解是来自於不了解,不同专业间的沟通,
我想仍有许多空间需要我们耕耘.
请大家一起为需要特教服务的孩子们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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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7.32.112
1F:推 senza:我很赞成你所说的,不要用障碍来标签孩子。 61.62.3.21 07/10
2F:→ senza:说错,是残障......。 61.62.3.21 07/10
3F:→ senza:一般来说,我们会称呼「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61.62.3.21 07/10
4F:→ senza:他们的学习方式与其他人不同。 61.62.3.21 07/10
5F:→ senza:这是特教界的相当先进的概念。:) 61.62.3.21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