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llante (相思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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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从罚写事件到校规的订定
时间Mon Sep 19 11:30:46 2005
※ 引述《plancklin (北极熊)》之铭言:
: ※ 引述《lne (我是++1 )》之铭言:
: : 看到这个讨论串实在是很有感触 主要还是跟最近念的书有关系
: : 校规到底是什麽?
: : 简单的说 就是把法律的概念限缩到学校里面 依校规惩处
: : 经过校务会议跟家长代表订定的校规无效 那我可以说立委订的法律无效吗?
: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杜正胜说的。
: 请查GOOGLE新闻 『罚写 校规 杜正胜』
: 他说,国民教育里面,学生惩处规定是教育局的权限。
: 所以我才质疑学校校规里的学生奖惩规定是否无效?
学校对於学生的重大惩处,基本上要送到教育局去作处理。
更不用说这对於罚写事件是完全离题,未缴学费不是什麽重大恶性事件,
且是家长未缴学费,与学生个人行为无关。
更不用说即使是他们的校规,也没有足以惩处这个学生的任何规定。
请勿刻意忽略这一点。
: : 人应如何回答下列问题:家庭出现缝隙,子女经常逃家,既可将惩戒权转
: : 交未受教育训练的法官,实施国家亲权;何以不能将发生问题的小孩,交
: : 由受过教育训练的教师,实施『教师亲权』?」
: 这一点身为老师的我实在很无奈。
: 老师在校内的角色,不仅是老师,还得维护秩序,判断学生行为的对错,
: 有些网友,也许因为过去被老师处罚的记忆,谈起来难免有些情绪。
: 以为学生行为就是单纯的成绩未到要求标准,未带物品这样的行为,
: 这样的行为说真的,是小事,对我来说,罚罚值日生也就过了。
很有趣,我倒是觉得你的情绪比较重,
还有,嗯,直接在话语里偷渡评价性质语言蛮好玩的哦?XD
成绩未到达标准,未带物品,当然是小事,但是毕竟还算是学生个人的行为。
但是现在一个家长没有缴学费,那是家庭与家长的问题,
你却想要去记学生警告?却想要去以此讨论校规的权力性?
因为不能记他警告,因为教育部长说了那几句话,
你开始担心对学生不可以有任何惩罚?
小事?那学生根本没有做任何的事,那麽是否比你所谓的小事更枝微末节?
再者,校规根本对於这样的事件,对学生没有任何的处罚罚则,
你把这两者作不当连结是为了什麽?
: 但是去伤害其他学生的行为呢?打架,勒索,借钱不还。
: 如果不能依据校规来惩处,要怎样处理?
: 规劝就好了吗?
: 我承认处罚对於根本的行为改善是有其限制,
: 但是,短期的避免他人遭收伤害方面,是可以看到效果的。
: 当父母的把子女送到学校来,却发现学校不能避免
: 他的孩子被别的小孩伤害,要怎麽办?
: 老师要管,却於法无据。
: 我只是在想,哪一天会不会有老师被告到法院去,
: 因为『依据校规』记学生警告或小过大过之类的,
: 却被法官说,『国民教育法第21条,学生奖惩规定是由教育局订定,校规无效』
: 那时候的老师要怎麽办?
: 到底校规的法律地位和定位在哪里?
我觉得这正是你现在亟需厘清的地方,然後找到你该作的事。:)
还有,老师一般在教育上作的惩处或处置,基本上与校规惩处是两回事。
更重要的是,这起事件与校规根本无关,
这点我一直强调,请不要再度离题与故意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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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3.21
※ 编辑: brillante 来自: 61.62.3.21 (09/19 11:34)
1F:推 plancklin:真的是各说各话没有交集啊。能否聚焦在校规法律定位上? 09/19 11:33
※ 编辑: brillante 来自: 61.62.3.21 (09/19 11:35)
2F:→ brillante:那就请你改标题。 09/19 11:35
3F:→ brillante:你要讨论校规的法律定位,不要把一些事情牵扯进来。 09/19 11:36
4F:→ brillante:因为罚写事件跟校规根本没有关系啊~^^ 09/19 11:36
5F:推 brillante:而且说罚写事件也不对,应该是写悔过书事件。 09/19 11:39
6F:→ brillante:并不是罚写的问题,没有这麽简单。 09/19 11:39
7F:推 plancklin:所以,那个标题是交代背景的,为何会有这样的联想 09/19 12:34
8F:→ plancklin:我也在一开始就说,不是要讨论那件悔过书事件, 09/19 12:34
9F:→ plancklin:我讨论那件事的篇幅很大吗? 09/19 12:35
10F:→ plancklin:我是希望看到像lne网友这样懂一些法律知识能一起讨论 09/19 12:36
11F:→ plancklin:不然吵那件新闻是没啥意思了 09/19 12:36
12F:→ plancklin:从XXX到XXX不是再普通也不过的标题吗?很多书名都是如此 09/19 12:37
13F:推 brillante:你还对家长作道德批判,以及讲到校规可否对学生处置 09/19 15:37
14F:→ brillante:基本上那些跟你谈的事件根本完全无关。 09/19 15:37
15F:→ brillante:因为这起事件跟是否可以用校规惩处完全没有关连。 09/19 15:37
16F:→ brillante:你要谈校规,要谈杜正胜的话,那就把那篇贴出来,去谈。 09/19 15:38
17F:→ brillante:夹杂不清的牵扯一堆概念本来就是失焦。 09/19 15:38
18F:→ brillante:况且,即使是杜正胜说的那一席话,也不代表教育行政体系 09/19 15:39
19F:→ brillante:完全就不对学生作处理,那又是另外一个误解与迷思。 09/19 15:39
20F:→ brillante:所以也许你应该先把法令与其中的逻辑搞清楚再谈。 09/19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