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an (GuLan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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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94/10/07高教新闻剪报
时间Mon Oct 10 14:30:08 2005
※ [本文转录自 NTUNOTE 看板]
作者: gulan (GuLanPa) 看板: NTUNOTE
标题: [新闻]94/10/07高教新闻剪报
时间: Mon Oct 10 14:29:17 2005
目录:
大学法 学生权利大倒退 抗议!
【中国时报】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9+112005100700400,00.html
http://0rz.net/fe0Jf
大学评监 教部引进国际认证机制
【立报】
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10/08/05D10073/index.html
手捧高学历 英国职场未必青睐
【立报】
http://publish.lihpao.com/InternationalEducationNews/2005/10/08/05C10071/index.html
http://0rz.net/010KU
大学法修法未纳学生权益 台大学生抗议
【中央通讯社】
http://tw.news.yahoo.com/051007/43/2dwgb.html
大学评监 教育部明年推动国际认证机制
【中央通讯社】
http://tw.news.yahoo.com/051007/43/2dyf4.html
大学法修正草案对於学生代表出席校内会议、辅导成立学生自治团体、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仍给予相当保障
【教育部-高教司网站】
http://epaper.edu.tw/news/941007/941007a.htm?open
内容:
大学法 学生权利大倒退 抗议!
【中国时报】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9+112005100700400,00.html
http://0rz.net/fe0Jf
2005.10.07 中国时报
大学法 学生权利大倒退 抗议!
陈洛薇/台北报导
学生权利退步退步再退步!教育部送立法院版大学法草案通过教育委员会审查,正等
待排入院会审查。长期关注大学法修法动态的台大学生会昨天指出,教育部这次送立法院
审查的草案版本,是近年草案中对学生权利保障最退步的1次,台大学生今(7)日将赴教
育部抗议。
台大学生会长黄兆年指出,这次的审查版本关於学生权利、学生自治条文,居然和现
行83年版本一模一样,新版总共多出11条条文,但有关学生自治和学生权利的条文只字未
增。黄兆年说:「教育部根本活在过去!」
黄兆年表示,民国83年大学法通盘修订时,台大学生会就曾组织大学法联盟去立法院
表达意见,当时还遭立院警方殴打。民国91年,台大学生会曾召集10数所大学学生会召开
大学法修订论坛,提出学生对大学法修订的建议。
台大学生会:教部活在过去
而这次教育部送出的草案版本,比学生会91年召开论坛时拿到的部订版本还退步。当
年教育部草案增列学生自治专章保障学生权利,这次通过委员会审查的版本,对学生权利
增进完全付之阙如,学生怎能能不抗议?
黄兆年提出对大学法修订的具体建议,第1,校务会议代表应规范保障学生代表人数
比例;第2,大学法应明确规范「大学应设立经普选产生之全校性学生会」;第3,校长遴
选过程应有学生代表参与。
黄兆年说,教育部僚气甚深,学生团体多次尝试体制内沟通均告失败。面对这样漠视
教育环境中学生主体性,并让学生自治、权利倒退的官僚机构,台大学生会决定今日站出
来予以最严厉谴责。
另针对这次立院审查大学法草案时,有立委阻挡关於保障学生参与校务会议席次的提
案,黄兆年也将组成大学法修法监督联盟。
大学评监 教部引进国际认证机制
【立报】
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10/08/05D10073/index.html
大学评监 教部引进国际认证机制
【记者庄严高雄报导】教育部7至9月首度完成76所大学校务评监,预计年底成立「高等教
育评监中心基金会」引进国际认证机制,进行制度化评监,明年起全面推动,以教学为评
监重点,每5年办理一次,评监结果将作为系所招生名额调整依据。
「94年度全国大学校院经营管理研讨会」昨天登场,全国167所公私立大学校院的总务长
、主任秘书及会计主任两百多人参与,教育部高教司长陈德华、技职司长张国保、总务司
长王文陆也列席参加。
会中就校务基金管理委员会、经费稽核委员会功能与定位、私立校院的购置不动产审核作
业等议题进行讨论,并邀请国立成功大学主任秘书杨明宗分享该校校务基金开源节流经验
。
陈德华表示,现今国内外高教环境变化快速,但国内现有大学运作方式无法因应全球化竞
争与冲击,尤其是大学竞争力可说是一国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参考指标。大学法、学位授予
法及私立学校法是规范大学校务运作、学术发展等重要法源依据,部分不合时的条文让大
学绑手绑脚,因此根本解决之道就是将部分过时条文再修正,建构更有利大学教学、研究
的环境。
他指出,目前大学法、学位授予法修法进度已送交立法院,希望在分别在本、下个会期能
修法通过。
陈德华表示,包括建立大学评监的进退场机制、增订大学整并法源、放宽大学组织人事限
制、明订大学教师权利义务与考核制度、增列学位学程、跨校甚至跨国双联学制(位),
让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等,都是这一次大学法的修法重点。
他提醒各校,若今年顺利修正通过这项法令,各校必须大幅修改自我评监、教师评监、招
生等办法,工程相当浩大必须提早准备。
手捧高学历 英国职场未必青睐
【立报】
http://publish.lihpao.com/InternationalEducationNews/2005/10/08/05C10071/index.html
http://0rz.net/010KU
手捧高学历 英国职场未必青睐
【编译於家宁整理报导】在英国,拥有高等学历的人口越来越多,但是在找工作时,更高
的学历会比工作经验更有利吗?
英国卫报报导,假使在2010年前,英国政府的目标顺利达成,将有半数英国人拥有高等学
历。但其实光是现在,便已有43%的学生抱着助学贷款前往一间间高等教育机构报到。虽
然教授讲课听得人头昏脑花、学生宿舍昂贵又难找、加上每位学生债务平均将累积至
13,500英镑,不过只要想到这个学位将能带来的好处,不少学生便觉得一切都值得。随着
「知识经济」口号越喊越响,选择上研究所的英国人也持续成长。
不过当前不少英国雇主们似乎对这一切改变无动於衷。英国管理顾问公司KPMG最近针对英
国中小企业所做一份报告里,初步发现将近2/3公司招募新进人员,最重视相关工作经验
。相形之下,仅9%业主认为学历为必备条件。假使拥有3年工作经验的求职者,比3年都
在学院里打滚的求职者有更大赢面,那麽英国人是否该重新思考学历与就业间的关联呢?
就好比玛荻.哈吉与强尼.加朗特,这两位同样是24岁年轻人,却有着迥然不同的际遇般
,似乎便证实这类省思刻不容缓。
拥有好学历 未必有好工作
在一般人看法中,同时拥有法语、西班牙语学位的玛荻.哈吉,想找到工作应该不费吹灰
之力;相对地,强尼.加朗特在毕业前一年放弃他在社会学和管理学的学位,人人说都他
这麽做大错特错。但是毕业一年後,哈吉并不认为她的学位对於找到理想工作有任何帮助
。
「这有点像是种承诺:拿个学位,你会得到好工作,」她说。「但是学历并不能帮你为任
何工作做好准备,」哈吉表示,刚开始时从未有人告诉他们学历并非工作的保证,而她多
数朋友也都无法从事真正喜欢的工作。
哈吉说,她之所以选择攻读语言,是因为有人向她表示语言能力在就业市场始终有销路。
因此她才希望从事翻译工作。「但是要当翻译,你需有丰富经验和某一领域的专业能力,
」哈吉解释。因此毕业後,她在一家国际服饰出口商当电话服务人员,现在她则任职为出
货主管。
休学找兼职 累积工作经验
至於加朗特,则在休学後花一年时间寻找他真正想做的事情。「我面对许多压力,要求我
回大学继续学业,但我就是不适合,」他说。「大学教育没任何部分可启发我,」加朗特
指出,他失去念书动力,反而认为每周花40小时在兼职工作上更有意义。
「当我接到任职活动行销公司的朋友来电,请我帮忙工作一星期时,我立刻接受。」加朗
特表示,工作结束後他被询问是否留任,随後还因此升任专案经理。
加朗特也曾去澳洲做电话售货工作。回国後他试图进入房地产业,「但那种工作会毁坏我
的灵魂」。有位朋友介绍他到爱丁堡「正典之门」出版社(Canon-gate Books),他以业
务助理身分被雇用3个月,替补请病假员工。如今快一年了,他还在那里工作。
事实上,加入生气蓬勃中小企业的新进员工,比起庞大组织工作的新人,更可获得经验,
分担更多责任。不过这种工作也有它们的压力,学生却很少想到。「我们没足够资源,支
持特别训练新进大学生的课程,」英国其中一个最成功的线上银行「Eg-g」发言人瑞秋.
罗伊说。
「对我们来说,工作经验是最重要条件。」瑞秋.罗伊强调,他们的管理团队非常迷你,
不少求职者拥有很好学历,但他们更需要具体实绩,来证明求职者能力不下於团队里其他
成员。
就学或就业 端视个人想法
但是,学生们有时不愿意或不能接受无给职工作来换取工作经验。「学生通常大致上有两
种对策,」他说。「少数人从第2年起开始考虑工作经验,把他们的大学教育看作发展职
业能力的机会。其他学生则对大学里其他事物更感兴趣,他们会工作来赚钱。」
「我不认为他们关心我有没有学历,真正重点在於我能满怀热情谈论书籍。」加朗特指出
,他的工作经历有助於说明他是何种员工。「有时候常常换工作被视为负面因子,但同时
这也能展现一个人的适应力。」
如果能够重来,哈吉和加朗特会不会有不同抉择呢?即便哈吉希望能有更多实务经验,但
她对自己的学业成就仍然相当自豪,并说她在大学的时光非常快乐,因此不会後悔。至於
加朗特,虽然认为大学教育只是「浪费时间」,但他仍很快便指出:「尽管我喜欢的工作
要求大学文凭,我也不会去报名。在我认识的朋友中我也是唯一没有漂亮学位的人。很显
然,没有文凭仍被视为污点。不过当我做得工作越多,这种感觉便越淡薄。」
大学法修法未纳学生权益 台大学生抗议
【中央通讯社】
http://tw.news.yahoo.com/051007/43/2dwgb.html
大学法修法未纳学生权益 台大学生抗议
【中央社 】
(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七日电)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今天前往教育部,抗议大学法修法
枉顾学生权益;教育部回应表示,大学法学生权益部份目前被归为保留条文,日後可再协
商条文。
一群台大学生会成员上午在教育部门口,高喊「恍神教育部,低能大学法」口号,抗议这
次教育部送立法院审查的大学法部份条文修正草案,并未增列学生自治专章以及保障学生
权利的条文。
台大学生会长黄兆年说,民国八十三年大学法通盘修订时,台大学生会组织大学法联盟去
立法院表达意见;九十一年,台大更召集各大学学生会,举办大学法修正论坛,提出学生
对大学法修订的意见,当时部订草案增列了学生自治专章保障权利,可是教育部这次送立
法院审查的版本,却比九十一年召开论坛时的部定版本还「退步」。
黄兆年说,这次送审的条文总数,比现行条文多十一条,但关於学生自治与学生权利的条
文,却一字也没有增加,近几年大学法修正草案教育部版本一改再改,但对学生而言,这
次的版本最不进步,也最漠视学生权益。
台大学生会一共对大学法修正案提出三点诉求,包括校务会议保障学生席次、大学设立经
普选产生的全校性学生会,以及校长遴选过程有学生代表参与等,都应纳入大学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黄雯玲指出,大学法增列学生自治与学生权益的部份,经立法院
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审议时,被列为保留条文,学生权益部份须在大学法中明定,或采授权
方式订於施行细则,日後都可协商。
黄雯玲说,教育部相当尊重学生代表对大学法修正的意见,为进一步了解学生看法,将於
九日办理全国学生自治发展大会,让各校学生代表凝聚共识,并提出具体建议。941007
大学评监 教育部明年推动国际认证机制
【中央通讯社】
http://tw.news.yahoo.com/051007/43/2dyf4.html
大学评监 教育部明年推动国际认证机制
【中央社 记者程启峰高雄七日电】
教育部高教司长陈德华今天说,教育部七至九月首度完成七十六所大学校务评监,检视各
校长短,预计年底成立「高等教育评监中心基金会」引进国际认证机制,进行系统化、制
度化评监,明年起全面推动,以教学为评监重点,每五年办理一次,评监结果将作为系所
招生名额调整依据。
教育部指导、国立高雄大学主办的「94年度全国大学校院经营管理研讨会」今天登场,有
全国一百六十七所公私立大学校院的总务长、主任秘书及会计主任两百多人参与,教育部
高教司长陈德华、技职司长张国保、总务司长王文陆也列席参加。
会中就校务基金管理委员会、经费稽核委员会功能与定位、私立校院的购置不动产审核作
业等议题进行讨论,并邀请国立成功大学主任秘书杨明宗分享该校校务基金开源节流经验
。
陈德华指出,总务长等三长可说是相当重要的後勤支援角色,对大学校务发展有相当程度
的了解,因此希望透过研讨会的召开,对当前高等教育中的大学法、校务基金管监、大学
评监机制等问题,应兴应革的地方提出意见,作为教育部修正方向。
陈德华表示,现今国内外高教环境变化快速,但国内现有大学运作方式无法因应全球化竞
争与冲击,尤其是大学竞争力可说是一国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参考指标。大学法、学位授予
法及私立学校法是规范大学校务运作、学术发展等重要法源依据,部分不合时的条文让大
学绑手绑脚,因此根本解决之道就是将部分过时条文再修正,建构更有利大学教学、研究
的环境。
他指出,目前大学法、学位授予法修法进度已送交立法院,希望在分别在本、下个会期能
修法通过。
陈德华说,包括建立大学评监进退场机制、增订大学整并法源、放宽大学组织人事限制、
明订大学教师权利义务与考核制度、增列学位学程、跨校甚至跨国双联学制(位),让高
等教育与国际接轨等,都是这次大学法修法重点。
他提醒各校,若今年顺利修正通过这项法令,各校必须大幅修改自我评监、教师评监、招
生等办法,工程相当浩大必须提早准备。
他强调,修法精神是让大学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发展,相对的也要推动更公正客观有效的大
学评监制度及进一步的进退场机制,让高教经费有效分配。941007
大学法修正草案对於学生代表出席校内会议、辅导成立学生自治团体、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仍给予相当保障
【教育部-高教司网站】
http://epaper.edu.tw/news/941007/941007a.htm?open
大学法修正草案对於学生代表出席校内会议、辅导成立学生自治团体、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仍给予相当保障
2005.10.07(五)
发稿单位:高教司
联络人:朱俊彰
联络电话:235658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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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大学法修正草案对於学生参与校务及学生权益维护仍给予相当保障,除修正草案
第6条明定大学应定期对学生参与事项进行自我评监外,第34条更规定应由经选举产生的
学生代表,出席校务会议及与学生学业、生活及订定奖惩有关规章的会议;另应保障并辅
导学生成立自治团体,处理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及权益有关事项,同时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
二、教育部相当尊重学生代表对於大学法修正的意见,为进一步了解学生对於大学法如何
协助落实学生自治的意见,特别举办「全国学生自治发展会议」,於9月24日办理北、中
、南分区座谈会,并将於10月9日办理全国大会,提供沟通和蒐集想法的平台,让各校学
生代表凝聚共识及具体建议。同时立法院於10月3日审议修正草案第34条时,亦先予保留
。因此,学生代表共识及具体建议,何者需於大学法中明定,或是采授权方式,於施行细
则或办法另订之,嗣後仍可纳入条文协商。
三、日前所举办的「全国学生自治发展会议」分区座谈会,讨论焦点多集中於学生代表出
席校务会议或校内各级会议之比例,以及学生与学生自治团体彼此间之权利义务事项(如
缴纳会费等)。
引用来源:
【中时电子报】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page.htm
【立报】
http://www.lihpao.com/
【中央通讯社】
http://www.cna.com.tw/※因中央社需付费才有完整新闻,所以改从奇摩
新闻转录
【教育部-高教司网站】
http://www.edu.tw/EDU_WEB/Web/HIGH/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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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4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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