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lander (威震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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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上课说话 藤条打到断 国中生半夜常哭醒
时间Mon Jan 9 15:49:59 2006
老师不是司法机关.也没有体罚的权力.
就刑法而言14岁以下少年儿童.根本没有刑罚适用的余地.
即使犯杀人罪.国家都不能用刑罚制裁.何况老师动用私刑?
因为他们是少年儿童.不管犯什麽错都是心智未成熟.必须予以绝对宽容.
特别是儿童.儿童这个地位.只有权利.没有任何强制义务.
不能老是用成人观感套在少年儿童身上.
体罚少年或儿童没有做到成人相同的行为表现.
说他们没有尊重老师或规定或制度.说他们有偏差行为.
<他们本来就是心智不成熟的少年儿童>.
这也是教育要发挥的功能.老师若动手体罚少年或儿童於法於理都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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