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sss (小舟一叶)
看板Education
标题[新闻] 主管加给放宽认定 老师比照
时间Fri Jan 13 10:17:03 2006
主管加给放宽认定 老师比照
【中时电子报 】
韩国栋、林庭瑶/台北报导
为缓解「肥大官、瘦小吏」的质疑,十八%改革方案又要放宽公务人员「主管
职务加给」资格认定,只要公务人员生涯中曾代理过十天主管职务,就能列计「主
管加给定额之半数」。这项消息传至教育部(新闻)後,教育部也打算放宽教师「主
管职务加给」的认定标准。
教育部原极力争取,考试院同意
「教师兼任主管职务加给」计算方式放宽,曾任导师、组长、主任等职务的年
资得加计主管职务加给,按比例计算。
不料,这项方案尚未实施,考试院又放宽公务人员主管职务加给的认定标准,
宽到只要曾经代理十天主管职务;和教师必须担任导师长达廿年(积点廿点)才能
列计主管职务加给的标准相较,公务员放得太宽。考试院建议教育部再进一步放宽
教师主管职务加给认定标准,凡是点数累积未达廿点者,皆给予半数主管职务加给
之列计。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6.20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