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la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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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上课说话 藤条打到断 国中生半夜常哭醒
时间Tue Jan 24 22:03:29 2006
这是S
: 既然该先厘清体罚与惩罚(处罚),那为何会有板友提出"请立法单位定义何谓体罚"时,
:『 这个并不是根本的问题,那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环节。
: 根本的问题是老师首先要跳脱「如果没有体罚我就完蛋」的思维,
: 受过多年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能力不应该这麽差,不打人就管不了学生,
: 即使能力差,也该找方法补救,而不是不思长进。
: 还有便是:教育人员可以要求教育单位做到什麽应有的协助?
: 这些专业人员应该增加的知能又是在哪里?有什麽方式可以协助与管理学生?
: 这才是老师与相关人员应该要争取的。 』
这是T
: 既然认为该先做,为何又会认为不是根本而且只是其中一个小环节?
我想 S网友的意思是 体罚的详细定义有待商榷 但是"打"一定是体罚
不管是老师用手掌打 藤条打 或是请同学代劳打 应该都在体罚的范围内
引述S网友
"受过多年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能力不应该这麽差,不打人就管不了学生"
S网友举例也是保持在"打"的范围内
至於留下来写作业 不准下课...等细节 是不是在体罚范围内 目前恐怕还没有到达
共识
也就是不管在法律上 教育部 专家 基层教师 包含社会 家长都无法对所谓的『处罚
,体罚』之间的模糊地带上画下界线
那麽 在未划下界线之前 我们是否应该还是让教师们以"打"作为教育手段?
我想这就是S网友跟你的争执所在 这也是此句由来吧
"这个并不是根本的问题,那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环节。"
还是T
: 再者,纵使您不反对「额外的负担」这种惩罚,但事实上呢?就是不少所谓的专家学者
: 、官员们、各种团体的成员中把「额外的负担」也列入体罚的范围内啊。为什麽这不该
: 被优先定义、处理?提出这类的观点为何该被打入『老师无法跳脱「如果没有体罚我就
: 完蛋」的思维』的黑五类?
同上 这是您跟S持相反立场之所在
其实我觉得你们大部分立场相同 只是在此产生争议
S认为 虽然细节未确立 但是至少先从放下藤条开始
您认为 应先画下分隔线再辅导老师转变叫好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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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翻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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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认为过度的划分"处罚 体罚" 可能对教师们不是好现象
因为对待学生应该是case by case 太白纸黑字可能造成实行上的困扰
举例来说
如果站起来3秒钟叫处罚不叫体罚 那麽三小时呢?
折衷30分钟好了 是处罚还体罚? 这样计较下来也是很可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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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71.36
※ 编辑: smilelamb 来自: 140.112.171.36 (01/24 22:05)
1F:推 senza:感谢您帮我向这位版友厘清部分观念。 01/24 22:43
2F:→ senza:确实是要case by case,因为不同的人事时地物会有不同的解释 01/24 22:44
3F:→ senza:但是要先从观念做起:老师就是不体罚学生,尤其不能打。 01/24 22:44
4F:→ senza:这是最基本的部分。:) 01/24 22:44
5F:→ senza:这些我都已经不断的陈述了,也许是我表达能力太差吧...... 01/24 22:45
6F:推 gizi:推!大家都很强 01/25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