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son (garson)
看板Education
标题Re: [讨论] 待过资优班的人来分享一下现行的资优教 …
时间Fri May 19 14:09:30 2006
※ 引述《gpsOne (CDMA2000)》之铭言:
参考资料....^^
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监定原则监定基准
第十四条
本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一般智能优异,指在记忆、理解、分析、综
合、推理、评监等方面较同年龄具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者;其监
定基准如下:
(一) 智力或综合性向测验得分在平均数正一点五个标准差或百分等级
九十三以上者。
(二) 专家学者、指导教师或家长观察推荐,并检附学习特质与表现等
具体资料者。
第十五条
本法第四条第二款所称学术性向优异,指在语文、数学、社会科学
或自然科学等学术领域,较同年龄具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者;其
监定基准为下列各款规定之一:
(一) 某领域学术性向或成就测验得分在平均数正一点五个标准差或百
分等级九十三以上,经专家学者、指导教师或家长观察推荐,并
检附专长学科学习特质与表现等具体资料者。
(二) 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有关学科竞赛或展览活动表现特别优异,获
前三等奖项者。
(三) 参加学术研究单位长期辅导之有关学科研习活动,成就特别优异
,经主办单位推荐者。
(四) 独立研究成果优异,经专长学者或指导教师推荐,并检附具体资
料者。
第十六条
本法第四条第三款所称艺术才能优异,指在视觉或表演艺术方面具
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者;其监定基准为下列各款规定之一:
(一) 某领域艺术性向测验得分在平均数正一个五点标准差或百分等级
九十三以上者,或术科测验表现优异者。
(二) 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各该类科竞赛表现特别优异,获前三等奖项
者。
(三) 专家学者、指导教师或家长观察推荐,并检附艺术才能特质与表\
现等具体资料者。
第十七条
本法第四条第四款所称创造能力优异,指运用心智能力产生创新及
建设性之作品、发明、或问题解决者;其监定基准为下列各款规定
之一:
(一) 创造能力测验或创造性特质量表得分在平均数正一点五个标准差
或百分等级九十三以上者。
(二) 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创造发明竞赛表现特别优异,获前三等奖项
者。
(三) 专家学者、指导教师或家长观察推荐,并检附创造才能特质与表
现等具体资料者。
第十八条
本法第四条第五款所称领导才能优异,指具有优异之计画、组织、
沟通、协调、预测、决策、评监等能力,而在处理团体事务上有杰
出表现者;其监定基准为下列各款规定之一:
(一) 领导才能测验或领导特质量表得分在平均数正一点五个标准差或
百分等级九十三以上者。
(二) 专家学者、指导教师、家长或同侪观察推荐,并检附领导才能特
质与表现等具体资料者。
第十九条
本法第四条第六款所称其他特殊才能优异,指在肢体动作、工具运
用、电脑、棋艺、牌艺等能力具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者;其监定
基准为下列各款规定之一:
(一) 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技艺竞赛表现特别优异,获前三等奖项者。
(二) 专家学者、指导教师或家长观察推荐,并检附专长才能特质与表
现等具体资料者。
...............
什麽是"资优教育"?
我们又期望资优教育有什麽"成效"?
这大概会是很多歧异点的所在....:)
: as title
: 说真的 资优教育在台湾
: 重视的程度真的是大大不如其他特殊教育
: 而且就像现在的事件一样
: 资优两字常常变成绩优的面具
: 以致於有心於这个领域的讨论常常失焦
: 所以希望能趁这个机会
: 请各位曾经或是现在正就读於资优班的大大
: 分享一下你遇到的所谓资优教育和一般教育有何不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49.252
1F:推 loser1:我偷看过我的IQ记录啦~150~ 61.222.221.218 05/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