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oodark (涂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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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於教师兼差或补习......(2)
时间Thu Sep 21 22:54:56 2006
※ 引述《mcchang (阿琪)》之铭言:
: 谢谢好心的朋友帮我查出原来法令如下
: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
: 第三十四条 专任教育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
: 大多数教师,学生,或家长都知道老师在外帮学生补习是违法的,
: 但是我比较好奇的是,
: 为什麽?
: 基於什麽样的原因?
: 你赞同嘛?
教师不得在外兼职或兼课的主要理由,
是希望教师尽忠职守,照顾好学校里的学生,
避免因私而废公。
另外,教师在外兼课,
可能涉及考试泄题或者对补习的学生另有特别优待等情事。
至於在外兼职,似乎也难以同时顾及学校里的学生。
毕竟,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爱与教学精神是没有分上下班时间的,
许多教师在课後的时间,对学生的付出与关怀也是十分可观的。
当然,
你也可以说,只要有能力、有本事顾好学校里的学生,
谁都可以额外地兼课、兼职。
这样讲也没有错,法律也不应该限制人民求生、存求发达的工作机会。
但对教育而言,法律主要希望保障的是学生的受教权,
而不是教师的口袋。
事实上现在有许多教师在外面兼职兼课,
并不是特别的事。
也许这些教师能够兼顾本业与副业,
一方面是赚两份薪水,另一方面是牺牲休闲与家庭。
这个经济不景气的时代,要不要兼课兼职多点积蓄,老师们自会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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