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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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对人本的一些建议
时间Mon Oct 23 01:15:01 2006
※ 引述《MRSA ()》之铭言:
: 推 marrins:PUSH 221.151.182.41 10/22 23:26
: → marrins:那种满嘴法理跟中心思想如何的嘴炮最好是 221.151.182.41 10/22 23:27
: → marrins:最好是被问题学生打到清醒 221.151.182.41 10/22 23:27
合法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你办不到,
你甚至不该当个公民,直接去跟监狱报到比较
快。
法理只不过是最基本的要求,你办不到的话,
流浪教师那麽多,退下来给别人做。社会上的
饭碗那麽多,不是只有教师这一行可以干吧?
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的,我不相信你的教育爱
会比路边卖菜的欧巴桑多到那里去。
: 推 maskzero:推 至少还蛮实在的 ~~~ 218.167.65.127 10/23 00:30
--
正牌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冒牌的中国:中华民国(在台湾)(194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79.115
1F:嘘 tooodark:什麽鸟 220.129.0.77 10/23 02:03
2F:嘘 marrins:乱没逻辑 210.105.5.253 10/23 07:44
3F:推 present:要求守法叫做没有逻辑? 220.130.182.82 10/23 08:08
任何公民都应该守法,特别是教师还站在教育
未来公民的位置上。若教师们认为各式处罚被
笼统的包括在"体罚"的项目内,则教师团体应
该起而形成游说团体来压迫立法院立法明订何
种处罚应列於"体罚"之列,而非在在向自一九
五零年以降台湾教育当局一贯明令禁止的体罚
上要求政府让步。
既然军公教在台湾有足够的选票来左右台湾的
财政支出项目,也应该有足够的力量来左右立
法。
不图此求,尽是认为他人都不懂从事教育工作者
的苦衷,诸位在网路上反反体罚的教师们,是否
认为自己已经凌驾全国人民的主流价值,成为可
以指导政府以及人民生活的方法及意识型态?
※ 编辑: loser1 来自: 61.222.221.218 (10/23 11:01)
4F:→ kidwang:体罚确实不该是处罚的内容之一 203.72.58.177 10/23 13:32
5F:→ kidwang:不能否认部分学校仍有体罚情况 203.72.58.177 10/23 13:35
6F:→ kidwang:至於主流价值,不是你也不是那些您口中的 203.72.58.177 10/23 13:35
7F:→ kidwang:的反反体罚老师所定义的 203.72.58.177 10/23 13:36
8F:→ kidwang:某基金会似乎也犯了文中最後面的毛病 203.72.58.177 10/23 13:37
9F:嘘 jcamo:22222222 203.64.26.246 10/2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