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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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处罚无用 请提出你的实务经验吧
时间Wed Oct 25 00:30:36 2006
※ 引述《griff ( .)》之铭言:
: 到现在其实要把什麽处罚体罚分得清清楚楚其实很难
: 纵使你认为你处罚得当
: 有心人一操纵还不是变成过度体罚
体罚本身自中华民国在台湾以来,
一直都是禁止的,没有什麽过度
不过度的问题。
教师团体应努力的方向是团结起来
立法明定"何谓体罚"以保护自己,
不是在这里跟我们这些家长吵用棍
子打小孩的权利。
我们并没有反对孩子有错该处罚。
我们反对的是体罚。
教师团体如果拿支持十八趴的精力
来要求立法委员们把体罚的定义明
确化,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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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牌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冒牌的中国:中华民国(在台湾)(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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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76.38
1F:→ MRSA:l兄您或许不知道 只要是处罚220.137.102.141 10/25 00:32
2F:→ MRSA:都可以轻易的扩大解读成过度处罚220.137.102.141 10/25 00:33
3F:→ MRSA:也就是"体罚"220.137.102.141 10/25 00:33
4F:→ MRSA:您或许可以举个处罚方式220.137.102.141 10/25 00:33
5F:→ MRSA:让我告诉您为何该项处罚算是体罚220.137.102.141 10/25 00:34
6F:推 Emolas:过度处罚也「不等於」体罚。 218.169.34.64 10/25 02:08
7F:推 Geordi:原PO知道什麽是十八趴吗? 125.225.8.167 10/25 21:41
8F:推 blees:说得如此简单? 59.114.160.233 10/25 22:37
9F:嘘 HCCLandRover:竖仔220.130.137.101 10/27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