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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学学习】 张忠谋〈哈佛大学的一年〉
时间Thu Mar 13 22:59:0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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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的一年 张忠谋
九月下旬哈佛开学,开学前几天就可迁入宿舍,我第一天就搬进去了。哈佛一年级学生住
在哈佛园[1]周围的几十栋宿舍里,每栋可住近百人,这些宿舍都是一百多年的老建筑,
虽老旧,但房间很宽敞,通常两人一间,如果要申请单人宿舍也可以,但单人间不多,即
使申请也不见得分配的到,且宿舍费较贵。三叔早就嘱我住双人间,可以多与同学接触,
所以我也没有申请单人间。申请双人间时,因为我不认识任何同学,只好让学校派室友,
後来发现大部分的同学情形都和我一样。
我的房间在三楼,我搬入时室友还未到,但二楼有一位同学也正在搬入,我们就谈了起来
了。他的名字叫柏曼,家就住在波士顿近郊,父亲是中学英文教师,他本人也预备步父亲
後尘读文学。我们搬完行李後,一起到附近咖啡馆吃三明治,谈得非常投机。当天晚上他
就说他也不认识他的室友,觉得和我很投契,建议我们临时申请为室友。我婉拒了这个邀
请,因为我不愿意得罪尚未见面的室友,也觉得他的邀请相当唐突。但後来柏曼和我却成
为我此後几年後的莫逆之交,我在寒假时到他家去,他们有一栋小小可爱的房子,他的父
母亲是和善的长者,他的弟弟是很有礼貌的年轻人,家庭中充满着温暖。我也带柏曼去三
叔家,介绍我的「家」给他。我後来转学麻省理工学院,但仍常常和柏曼见面。我结婚时
,柏曼是我的男傧相,他的全家都来参加我的婚礼,直至我们都毕业才音信渐疏。
进入哈佛之前,我不认识什麽美国朋友。过去我对美国人的认知可说全从书本上得来。一
般书上的说法总是以为美国人热情、直率,但不容易与他们有深交。但我与第一个美国朋
友柏曼就立刻突破了这个窠臼。此後几十年中,我认识许多很要好的美国朋友,近十几年
在台湾当然也认识了许多投契的台湾朋友。我想,友情的形成与维持在世界各国都一样,
只要能「以诚相待」,不怕没有朋友。
我的室友名叫辛克莱,父亲是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家住纽约。辛克莱想攻人类学,他喜欢
运动,长得很帅,开学不久就交了一大堆女朋友;後来辛克莱也成了我的好友。他常邀我
一起去看球赛、参加舞会,有时还介绍女友给我。我也常邀他去听音乐会或演讲会、辩论
会等。无论是我和他一起去看球赛或去舞会,或是他和我去听音乐会或演说,结果都是很
愉快。
同宿舍的同学在开学前後几天陆续迁入,在以後的几个星期中,我认识了近百个文化不同
、背景各异但兴趣相似的年轻人,其中有好几位成为我在哈佛那一年的好友。在近百个同
学中,并无一人因我是黄种人而敌视,当然也有几个人对我冷漠,但他们通常对每个人都
冷漠。我入学前对「种族歧视」的恐惧,在入学後很快地就化解了。
一九四九年哈佛一年级新生共一千一百余名。其中外国人与少数民族如下:美籍黑人一名
,外国学生共十四名,其中来自中美洲八人,来自欧洲三人,来自亚洲二人(除了我,有
一位日本人)。所以这一班几乎是清一色的白种美国人。他们的兴趣涵盖很广,在我同舍
中,有物理、数学、化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医学、外交等系学生,我似乎是唯一要
学工程的一年级生。当轮流讲自己的志愿时,我说我想学工程,大家几乎异口同声地问:
「那你为什麽不去麻省理工学院呢?」
开学时就要选功课。哈佛学生的通常负担是四门,最多不能超过六门。三叔说我可以读五
门。一年级是「通识教育」,也就是说,只有三门可以选专修领域,其余必须在专修领域
以外。还有另一项规定,英文是外国学生的必修课。美国学生则可参加英文考试,如及格
就可以不必选英文。事实上,三分之一以上的美国学生都没有及格,也只得选英文,所以
英文是一年级最大的班。
我的五门功课内,四门其实已定了。三门是理工专修课程,我选了物理、数学和化学,第
四门是英文。第五门呢?我去找外国学生导师。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中年教授,随便翻了
翻课程目录,目光停在人文学类说:「人文学是西洋文化历史的介绍,应该对你很有意义
。」我第一年的五门课便选定了。
开学後很快就发现了这五门功课的难易。南洋模范中学的数理水准很高,而且在我辍学的
近一年中,随时在温习数理,所以数学、物里对我不难。化学一直不是我所喜欢的功课,
但南模的准备也使我足有能力应付。
英文呢?我在香港念小学时就读英文,以後也一直没停过,我的英文程度应该说是在国内
中学毕业生的平均水准之上,但是一直到十八岁,只有在学校上英文课才用到英文。到美
国时,英文会话只能勉强应付;写作方面,虽然懂得的文法比一般美国人多,但实际写信
或作文,绝对没有美国中学毕业生那麽流畅,所以我开始上英文课时,抱有相当的畏惧感
。後来的发展却相当意外。我们的教材主要撷取於近代文学(美国文豪海明威[2]的着作
尤为讲师所喜好,我後来也成为一个海明威迷),也常读具文学价值的政治文献,例如林
肯、罗斯福总统、邱吉尔首相的演说等。我从小就感受中国文字的魅力,在哈佛短短的一
年中,竟对英文也产生了同样的喜爱,只短短几个月,对英文课的态度就从开始的不安,
转变成喜好。非但把讲师指定的阅读资料都读了,而且一有时间就看一般推崇的近代英文
文学、哲学、政治、经济着作。哈佛一年中,我的阅读之多与广是後来一直不及的。我读
了海明威、费兹杰罗、高尔斯夫思、辛克莱‧路易斯、珍‧奥斯汀、莎士比亚、萧伯纳的
作品、邱吉尔的二次大战回忆录、近代美国总统的着名演说、美国历史、威尔斯的世界史
、好几本关於中国的英文着作,还涉猎几部古典巨着,如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3]
,亚当‧史密斯的《国富论》[4],甚至马克思的《资本论》[5]。除了这些巨着外,我订
了两份报纸:「纽约时报」和在波士顿出版的《基督教论坛报》,还有《时代》杂志。
刺激我一头栽进英文热的另一个因素,是开学时外国学生导师不经意地替我选的人文课程
。开学前我只从课程目录知道这是一门介绍西洋文化演变的功课,但开学第一天就得到了
一个大震撼,原来它以介绍古典名着、进而了解时代背景的方式介绍西洋文化演进。上课
第一天,教授说明全学年的教材:以西元前八百年希腊诗人荷马的《伊里亚德》[6]始,
接着读罗马诗人路克利沙、十七世纪英国诗人密尔顿的《失乐园》[7]。第二学期以莎士
比亚剧本开始,然後读十七世纪爱尔兰作家史越夫的《格列佛游记》[8],最後是萧伯纳
的剧本。「如果还有时间,也许可以看看近代的着作。」在下课前,他很轻松地交待:「
下堂课前(两天後),你们可把《伊里亚德》的前五章看一遍。」
当然我立刻就去买了一本《伊里亚德》,立刻就开始读,但是,天啊!以我那时的英文程
度读希腊古诗的滋味,我想大概和一个仅通日常中文的外国人读《诗经》一样。那天下午
和晚上,我花了好几小时,查了字典不少次,总算读完了《伊里亚德》第一章。更令人气
馁的是,这班同学大部份都是文科专长,对《伊里亚德》并不陌生,许多人从前多多少少
看过此书。柏曼是这班同学,他就读过全部《伊里亚德》,与他们竞争,我显然处很大的
弱势。此後几个,人文课虽只是我五门功课之一课,但我投入的时间与用功的程度至少相
当於别的两门功课。
这样持续了几个月苦功,渐渐地,我对英文古文不再感到那麽生涩,而且竟然感觉有趣了
。第二学期开始时,我已把莎翁的剧本视为一个乐趣,後来读萧伯纳的剧本更觉趣味盎然
。即使开学时视为畏途的《伊里亚德》,後来重读也觉得里面的希腊神话富饶意味,有些
神话故事至今还在脑海里。最近有一次与一位美国人做商业交涉,我引用希腊女神卡姗德
拉的话,他会後问我怎麽会熟悉希腊神话?我说这是几十年前读荷马的结果。他大为惊奇
说,现在连美国人都很少读荷马,想不到让中国人领先了。
哈佛这一年,我的数、理、化只能说是「循序渐进」,但英文学习,却有突破性的进步。
以阅读而言,英文课使我接触了近代着作的领域,人文学课又同时把我引入了古典着作的
堂奥。课外阅读则包括许多重要书报杂志。以写作而言,英文课每星期要写一篇短文,每
学期要写一篇长文,人文课也不断地要写报告与论文。以会话而言,这一年中除了周末去
三叔家时说的中国话,平常说的、听的都是英文。这一年中,视、听、言、作各种外在表
达无一不是英文的世界,英文也渐渐代替中文,成为我内在思想的语言。
学习英文的经验使我了解到,年纪愈轻,学习新的语言愈容易。我六岁到香港,开始学广
东话,後来讲得和广东小孩一样流利。十二岁到重庆,又重新学国语,也觉得非常容易。
十八岁到美国,对学新语言来说已是不小的年纪,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环境和特别的努力才
能学好。哈佛正是这一个特别的环境,而这环境又促使我主动的努力。经过哈佛一年的训
练,英文已成为我的主语,我以英文思想,也最能以英文表达。一直到我来台湾工作,才
又有必要把主语转移为中文。但是我来台湾时已逾中年,主语转移的过程也就更难。虽然
小时的根基尚在,但还是经过好几年的努力,最近几年才又开始以中文思想,以中文自然
表达。要自由使用一种文字,须持续不断的努力;甚至今天亲笔写此书,目的之一也是在
锻链自己的中文能力。
除了语文上的大进步外,哈佛也消灭了我与美国人之间的距离。这一年中,我只有美国朋
友;到哈佛时,我是一个畏怯的外国青年,视美国人为异族,更怯於与他们结交,深怕讲
错话,也深怕被歧视。一年以後,我已很自然的和他们相处,可以说没有什麽种族、国籍
的隔阂了。
哈佛同学的优良和多元化,是我在短短一年中消除和美国人做朋友的障碍的主要原因。如
果当年我是去一个普通美国大学,我相信大一学生的兴趣大部份局限於运动和社交上。哈
佛学生却有许多不同兴趣,我的室友之中有对音乐有修养而且预备学音乐的同学,可以和
我一起去听交响乐、观歌剧;有学建筑或艺术的同学,和我一起逛波士顿的博物馆;有学
政治的同学,常常找我讨论今後中共的趋势;有学物理的高材生,可以指点我物理、数学
上的疑难;我的室友辛克莱带我去看篮球和冰上曲棍球赛,还告诉我交女友的习俗;更有
我的好友柏曼,和我的兴趣一样广泛,可以和我谈天说地,并且是我的文学向导。我到美
国的第一年就有这样的风云际会,实在是很幸运的。第二年到麻省理工学院後,就发现学
生特质和哈佛很不同,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更用功,但较拘谨,很少予人才华洋溢的感觉
,而且兴趣较狭窄。较诸哈佛,麻省理工实在是一个相当乏味的学校。
在哈佛过了兴奋、刺激但又有纪律的一年。除了有一个周末乘火车去纽约访友外,我都住
在宿舍里,也在学校包饭。包饭每周供应六天,星期日就自己料理。记得那时的膳食费摊
下来每天二美元,吃得很好。在那个时代,大家还没有胆固醇、脂肪等顾虑,所以鸡蛋、
牛奶、黄油、牛排都被认为是健康的食物。我们就在哈佛园里面的饭厅用餐,自己领了食
物後围在一条条长桌旁边,轻松的谈笑用餐。饭厅的秩序井井有条,晚餐还必须穿上装、
打领带。
每天白天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上课、读书。白天宿舍很安静,可以在房间读书,晚餐後开始
热闹,要读书最好去图书馆;如果回宿舍就有各式各样不同的聊天和讨论,课外活动也大
多在晚餐後进行。我买了波士顿交响乐团的季票,每周有一个晚上可以聆听这举世闻名的
乐队。波士顿是美国的文化城,很多着名的音乐家常到此表演。在那一年中,我去听了不
少演出:钢琴家鲁宾斯坦[9]和霍洛维兹[10]、小提琴家海飞兹[11]、男高音纳尔逊爱迪
,这些都是我在上海就听过唱片的音乐家,现在可以在现场听他们表演。除了音乐,我也
去欣赏芭蕾舞与戏剧。戏剧中最令我感到扣人心弦的是「推销员之死」[12],看了後好几
天不能忘怀主角悲惨的命运,以及造成这悲惨命运的社会环境。我也欣赏萧伯纳的「人与
超人」[13],我去看的那一场演出没有布景,只有四名演员穿了大礼服在台上读台词,但
是极卖座,演出时,可容纳几千人的戏院都挤满了。我事先读剧本,以便可以充份欣赏演
员的演技与戏剧气氛。萧翁的不朽剧本被这几位演员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念词清晰无比
,有时慷慨激昂,有时相互窃窃私语;无论个人技巧,或互相配合,都是精彩的上乘之作
,留给我的印象至今犹在。
演讲会、辩论会也常有机会参加。那时中共刚占领大陆,「中国问题」是很热门的话题,
也常是演讲会和辩论会的主题。演讲会主讲者包括学校教授、外来学者或政治人物。美国
国会议员每以被哈佛学生团体邀请为荣,常应邀来演说。辩论会大体由政治系教授主持,
而以学生为辩论者。学生辩论虽偶有稚气,但一般水准很高。
有了这麽丰盛的智慧和心灵生活,实在没有时间讲求体育。但是哈佛规定:大一学生必须
有一项运动专长,而且必须在学年结束前通过游泳考试,所以不会游泳的人都选择游泳为
他们的运动,我也是其中之一。每个星期六,我去游泳池报到,学习游泳一小时。许多同
学都很快地学会,通过了游泳考试,接着选择另一项他们更喜欢的运动。但是拙於运动的
我,游泳竟是那麽的难!我每星期去练习一小时,游泳班的人越来越少,教练也越来越不
耐烦。到我终於通过一百公尺游泳考试时,教练如释重负,诚挚地恭喜我。我及格後,游
泳班只剩下一位同学,当我对哈佛游泳池做最後一瞥时,只见他手舞足蹈地在水中挣扎。
一年在兴奋又忙碌地探索新奇中很快地过去。学年终,我的物理、数学和英文得A,化学
和人文学得B。那时学校给分完全采竞争制,每班一○%的学生得A,二五%得B,五○
%得C,其余得D或E;所以我的三A二B把我放在全年级的前一○%内。
正如文豪海明威形容巴黎为「可带走的盛宴」[14],我也如此形容哈佛一年。自此以後,
我经历麻省理工、就业、入史丹佛攻读博士、在德州仪器公司工作各个阶段,但是我无论
到何处,作何事,我随身带着这个「盛宴」,也随时享受了这「盛宴」给予我的知识、兴
趣和体会。甚至几十年後来台湾,即使时地的变迁令人有恍如他世之感,但是这个「盛宴
」仍不失其新鲜,我彷佛仍置身於丰富多变、精致迷人的气氛中。
【作者与赏析】
张忠谋(1931-),出生於浙江鄞县。1949年赴美,进入哈佛大学,第二年,转学至麻省理
工学院,1953年获硕士学位,1964年获史丹佛大学博士学位。毕业後,历任德州仪器公司
、通用器材公司,1985年来台担任工研院院长,1986年,创办「台湾积体电路制造公司」
,带领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贡献卓着。目前担任台积电董事长,继续在半导体产业引领
潮流。
本文选自《张忠谋自传(上)》第二章〈哈佛大学与麻省理工〉,标题为编者所加。全文主
要是描写作者在1949年负笈美国,在哈佛大学的学习,张忠谋在哈佛的学习非常广泛:严
谨的课程、丰富的文艺活动、同侪的交流等。在心态上,作者原来是惴惴不安的,後来,
同学的亲善化解了他的疑虑,也改变他对美国人的刻板认知。就在这样友善和乐的气氛中
,张忠谋展开他全方位的学习,课程方面,他修五门课:物理、数学与化学都是他拿手的
科目;英文课虽有难度,老师带领大家阅读美国近代文学的课程设计,让张忠谋一头栽进
广阔的英美文学天地;人文学是导师帮他挑选的,教师以西洋古典名着的阅读为主轴,让
张忠谋一开始非常挫折,然而,经历数个月的努力,他不但读完《伊里亚德》,也对後来
的莎士比亚与萧伯纳的剧本感到兴味盎然。整个学习的重点反而聚焦在人文学,作者的英
文以及对西洋文化的认识都获得突破性的发展。在课外活动方面,作者善用波士顿的文艺
资源,聆赏音乐、戏剧与芭蕾舞。此外,还有演讲会、辩论会。在同侪互动方面,哈佛同
学人才济济,大家一起生活,彼此策励,形成非常良好的互动,也营造了良性的学习环境
。
最後,作者总结这一年的学习,他借用海明威对巴黎的称赞:「可带走的盛宴」,强调哈
佛对他一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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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眼皮: 目睭单绚(tuann-sun5)。 双眼皮: 目睭重绚(ting5-sun5)。
1931 年 熊谷良正 《台湾语之研究》single/double eye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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