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nate (阿撒不鲁)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讨论] 面试应对回答技巧(资遣)&补助的问题?
时间Sat Dec 12 00:59:44 2009
这篇我想做个更正,如果有问题,还请指教
※ 引述《emuplayer (")》之铭言:
: ※ 引述《jakevin (真。假凯文)》之铭言:
: : 这题就看面试官了 本板可能帮忙不了
: : 第2个月起继续请领失业给付者,每月仍应亲自前往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失业再认定,
: : 并至少提供2次以上之求职纪录,始得继续请领。
: : 办理离职退保当日之前3年内,就业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
: : 不缺钱可以不办理,领满6个月期限後,你的劳保年资可是会归零 !
: ^^^^^^^^^^^^^^^^???
: 劳保年资不会归零 会归零的是 "就业保险"
: 而可以领6个月的话 就算领完也不会归零
: 归零的条件是:领完6(9)个月失业救助金後 ,"两年内"再次失业
: 然後又领完3(4.5)个月 ,这时就业保险才会归零
归零的条件是:领完6(9)个月失业救助金後 ,这时就业保险就会归零
如果领满以後,还是必须符合失业给付申请资格,三年内工作满一年以上
且公司也替你加保劳保(含就业保险的劳保),这样才能再次申请
如果符合申请资格之日,距离上次最後一次认定相隔两年之内
只能请领一半期数(3个月或4.5个月),相隔两年以上,期数就不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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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法条:
: 4. 受领失业给付未满前 3 项给付期间再参加本保险後非自愿离职者,
: 得依规定申领失业给付。但合并原已领取之失业给付月数及依第 18 条
: 规定领取之提早就业奖助津贴,以发给前 3 项所定给付期间为限。
: (这项指上次未领满後找到工作 ,再次失业请领失业给付的的给付上限)
: 5. 依前 4 项规定领满给付期间者,自领满之日起 2 年内再次请领失业给付,
: 其失业给付以发给原给付期间之二分之一为限。
: (两年内再次失业可领多少)
: 6. 依前项规定领满失业给付之给付期间者,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
: (就业保险归零的条件)
: 7. 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系指就业保险年资并不影响被保险人
: 原有之劳工保险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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