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yame (lolo)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失业给付定期契约的认定
时间Fri Mar 26 00:55:23 2010
失业给付中
因定期契约届满离职,逾一个月未能就业,且离职前一年内,
契约期间"合计满六个月以上",即视为非自愿性离职
小明在a公司签契约工作5个月到後离开
又至b公司签契约工作3个月到後离开
请问这两者是否可以累计? 小明是否可以请领失业给付?
又小明同样在a公司上班 和甲人力派遣公司签约5个月到後
又与签a公司签定期契约3个月 因契约到期离开
请问这两者是否可以累计? 小明是否可以请领失业给付?
还是一定是要在同公司且同立约机关 工作满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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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aiyame 来自: 124.9.196.40 (03/26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