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bertlin (mountain)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问题] 请问这样薪资合理嘛
时间Mon Apr 5 14:24:51 2010
先来简化一下c大的问题
月薪 17280
工作天数12天
其间不足工作日因 工作场地施工无法工作
实领 6890
我的答案
6890是12天的薪水再扣劳健保
可以去检举
假日的薪水真的没给
另外,
若没记错,因资方因素致使劳方工作权受损,
还是要发薪水的(原薪水的几分之几)
台湾劳工多是老实人,较少听到有人跟老板要这个的
※ 引述《caku0101 (Be the best)》之铭言:
: ※ 引述《lembertlin (mountain)》之铭言:
: : 如果他实拿「11705」是合理的,
: : 因为
: : 17280/30=576 17280/31=557.41935483870967741935483870968(算557)
: : 11705/576=20.321180555555555555555555555556
: : 11705/557=21.014362657091561938958707360862
: : 所以
: : 「工作12天加国定假日」的薪水应该都有拿到
: : 因此
: : 他的老板是中规中矩的人
: 对不起,是我计算眼残有问题
: 17280/31*12=6890 (我眼残变成*20)
: 重点想请教,因为游乐园算是排休
: 资方硬是以工作天数来计算,这样合理吗
: 工作天数只有12天 这样是否休假天数也会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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