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0970 (红蛇)
看板Employee
标题[新闻] 加班强迫补休?劳工爆不满
时间Tue May 25 09:19:50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5/78/2695y.html
〔记者张聪秋/鹿港报导〕1名在彰化县鹿港镇彰滨工业区上班的民众向本报爆料,指控
他工作的工厂让员工超时加班,硬要员工补休,不发给加班费,他投诉彰化县政府劳工处
却没下文,质疑政府单位只顾维护资方权益,漠视劳方心声。
这名劳工指出,该工厂员工从今年5月12日清晨6时加班到13日清晨5时,共加班23个小时
,有些员工是休假临时被调回来加班,有些员工5月12日凌晨下班,休息6个小时又被叫回
来加班,但厂方却退回员工加班申请单,要员工择日补休。
不给加班费 厂方指误会
爆料劳工表示,该工厂会在下班後留下员工训话,同样不发给加班费,他们跟县府劳工处
检举也没下文,不免让人质疑 政府单位忽视基层劳工的声音。
被指控的厂方对此指出,当天因台电停电,厂方趁停电空档请电气课人员回厂做全厂机器
保养,维修时间从12日早上6时到13日凌晨2时,时间不是爆料者指控那样,厂方会发加班
费,不会强迫员工补休,是员工误会了。
厂方进一步表示,工厂有管理规则存在,员工下班後5至10分钟是交接班时间,并不是像
爆料者所指控的下了班还要留下来听训话。
彰县劳工处追查 违法将开罚
另外,县府劳工处澄清表示,劳工处很重视民意,但请具名检举,这起案件因为当事人没
有具名检举,劳工处连系不上对方,顾虑到匿名检举真假,万一是谎报,劳工处无缘无故
进厂调查难免干扰工厂内部作业,这样做对厂方也不是很公平。
劳工处强调,为了避免当事人四处检举,近期将会派员到工厂实地了解,一旦查出若涉嫌
违反劳基法规定,会依法开告罚单惩处。
--
▁▁▁▁▁▁▁▁▁▁▁▁▁▁▁▁▁▁▁▁▁▁▁▁▁▁▁▁▁◣
▅╴▃
▕█████████████████████████████ ≡ =ⅢⅢ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13.1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