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micx (@@)
看板Employee
标题[请益] 离职 宣告日延後
时间Sun Nov 14 18:14:50 2010
※ [本文转录自 Tech_Job 看板 #1CtxEonX ]
作者: domicx (@@) 看板: Tech_Job
标题: [请益] 离职宣告日延後
时间: Sun Nov 14 18:02:24 2010
小弟在某百大企业上班
前一阵子找人资做离职宣告 照劳基法定的日期为标准
但离职日期快到了 交接工作也持续在做
(自宣告日来每天都有准时上下班 目前无请假 做多少算多少)
但老板要我写的交接报告 大概是别人的10倍以上
(问过之前离职的同仁 有的甚至没写报告 有写的也只有写个大纲)
他所谓的交接报告 是要写一本白皮书 而且项目是
「进公司以来」做过的「所有项目」都要交一份白皮书
内容是要详细到新手都能看得懂的
老实说这很难 一年以前的案子都忘得差不多了...
三个月内不见得做得完 (年资愈久的要写的不就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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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A:请问我的离职宣告日 本人「自愿」想延後一点时间合法吗?(抱歉没说清楚
比当初宣告的时间 再延个10~15天 是否要找HR重新改宣告日期?
再延一点时间做交接 我想这样就算仁至义尽了
若写不完「交接报告」 老板极有可能不签公司的流程单与交接单
若没办法正常照公司的流程离职 HR说不给离职证明
或者 我也怕离职证明被写上「交接不完全」之类的中伤
问题B:这样可以请劳工局协调 请公司给我张「正常的」离职证明吗?
给张乱写的离职证明比不给还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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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micx:转录至看板 Employee 11/14 18:04
1F:推 shter:只要有劳保退保纪录就是最正常的离职证明了 11/14 18:04
2F:→ shter:再说离职证明通常只有录取後进公司才要缴交确认前份工作已离 11/14 18:05
3F:推 tknes:不写报告也不会死吧 11/14 18:05
4F:→ shter:那个时候上面写什麽也不重要了, 人资只是要确认那管那麽多.. 11/14 18:06
5F:→ thinkact:照劳基法规定日期提出离职後 公司改日期就算非自愿离职 11/14 18:06
6F:→ thinkact:只要合法也照公司规定来 老板是不能不让你走的 记得录音 11/14 18:06
※ 编辑: domicx 来自: 118.169.70.216 (11/14 18:10)
7F:→ domicx:抱歉没说清楚 我修改一下 是我想晚一点点时间离职的 11/14 18:10
8F:推 shter:那也不合法,要问公司看他愿不愿意让你晚一点走 11/14 18:12
9F:→ shter:公司有权不让你延後离职,不然他要多付薪水跟劳保 11/1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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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70.216
※ 编辑: domicx 来自: 118.169.70.216 (11/14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