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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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结帐少算1颗锅贴 店员给自己加薪判刑
时间Wed Oct 21 19:20:33 201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M9Tn0VF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结帐少算1颗锅贴 店员给自己加薪判刑
时间: Tue Oct 20 14:16:29 2015
员工A老板个三五万 叫业务侵占罪 就要判刑 还要入狱
老板A员工加班费 算不算侵占罪??有没有比较严重的罪名??
系统性的A全公司员工的
加班费 退休金 资遣费
十万百万甚至千万以上都有可能
不但不会判刑 若员工申诉还能在劳资调解会上讨价还价
根本赚很大
有没有老板A员工薪水不会被判刑的八卦??
惯老板表示:不A白不A 抓到再说 顶多罚款 不会被判刑抓去关
伟哉鬼岛
※ 引述《rpg (rpg)》之铭言:
: 自由
: 结帐少算1颗锅贴 店员给自己加薪判刑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75104
: 自己薪水自己加!
: 台北市信义区「八方云集」某家加盟店,店员林大益趁收钱、结帐时,
: 每次打发票就少打1颗5至6元的锅贴或水饺,再将价差「A」进自己口袋,
: 每小时中饱私囊50元,3个月期间给自己加薪3万9000多元。
: 台北地院今依业务侵占罪判林男7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 若以此定谳,将入牢。
: 判决指出,林男去年8月中旬到11月在该锅贴店担任店员,
: 负责在收银台结帐、收费、打发票,趁机短打发票金额,
: 客人点10颗锅贴,他就打9颗,每小时累积差额大约有50元,
: 他再趁其他店员不注意,把价差金额收进口袋。
: 直到同事查觉林男的异常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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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nek: 有道理 10/20 14:17
2F:嘘 dorydoze: 这种小偷行为也有人护航= = 10/20 14:17
这不是护航 而是老板的小偷行为也该抓去关
3F:推 coffee112: 他不是在护航好吗........ 10/20 14:18
4F:推 Maxhuge: 好像很有道理啊 10/20 14:20
5F:推 bseiqwkbk: 就事论事来看,也非全无道理 10/20 14:20
问题是现行鬼岛法律....
老板根本没需要怕
等於变相鼓励越来越多老板剥削员工
6F:推 dorydoze: 是说那保全公司没人告吗? 10/20 14:21
7F:推 cloudsub: 就是A几万才是犯罪呀,窃钩者诛没听过? 10/20 14:21
8F:推 gluccvidog: 说的好 10/20 14:21
9F:推 Beersheep: 没有护航啊 是就事论事 10/20 14:21
10F:→ nixon: 加班费被A有行政罚, 适用法条不同啊 10/20 14:21
罚钱根本不痛不痒
加班费A个百万千万 劳基法最多才罚30万 怎样算都是门稳赚的生意
劳基法入刑 惯老板们才会怕
11F:→ hihimen: 老板会说,你又没填加班单,关我屁事 10/20 14:22
12F:→ inmee: 因为法律就是这样定的,法律谁定的?立委。立委谁选的? 10/20 14:22
13F:→ nixon: 不爽你可以去中国, 中国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刑事罪 10/20 14:22
单就这点来说 中国真的比我们进步太多了
14F:嘘 hsinyeh: 你搞不懂侵占的构成要件吧.... 10/20 14:23
15F:→ innominate: 一堆人的法律素养只配用包青天式的法律体系 10/20 14:23
16F:→ innominate: 台湾根本不适合甚麽民主法治,还是恢复帝制吧 10/20 14:24
17F:推 lemon7242: 我比较讶异居然不能易科罚金 10/20 14:24
超过六个月一定要关 不能易科罚金
18F:推 amethystboy: 朕不给的 你不能要 10/20 14:24
19F:推 dorydoze: 劳基法真的要刑责化啦~~一堆无良 10/20 14:24
20F:推 cattyvirus: 所以劳基法修订罚加班费*100倍 我看老板还想不想A 10/20 14:25
问题是目前台湾劳检人手很少 劳检员自己都超时工作了 很难查到
台湾劳工奴性太重也是一个问题 只想息事宁人不想举报 惦惦作的一堆
21F:嘘 sark4566: 二楼搞不懂护航是什麽意思 10/20 14:26
22F:→ peter210731: 一个人30万 10个人罚300万 告到他不敢不给阿 10/20 14:26
23F:推 PPDTMK: 有道理 推 10/20 14:26
24F:推 Destery: 加班还要预报才好笑,主管没签不给加 10/20 14:26
25F:→ goodtaste: 大老板初犯+有悔意 判五月不意外 打工贱命去坐牢吧 10/20 14:28
※ 编辑: azukitw (36.239.145.95), 10/20/2015 14:31:35
26F:推 dian9: @@ 10/20 14:31
27F:推 eterbless: 中肯 10/20 14:31
28F:→ ZhouGongJin: 不用工作领年终奖金,算合法侵占吗? 10/20 14:35
29F:推 biarg: 鬼岛法律不意外 10/20 14:51
30F:推 ienari: ROC不倒 台湾不会好 10/20 14:54
31F:推 rockiey: 行政罚,改罚金以後出入境,移民什麽都会有影响 10/20 14:56
32F:推 Glucophage: 推 10/20 14:59
33F:推 katanakiller: 罚钱是政府在爽 员工还是不会多领 10/20 15:05
34F:推 akb24: 推劳基法刑责化 不然一堆该倒不倒的公司在那边凹员工加班费 10/20 15:08
35F:→ akb24: 有够垃圾 10/20 15:08
36F:嘘 aresjung: 这种也能护航? 10/20 15:11
37F:推 CN091118: 悲伤 就是如此 10/20 15:17
38F:推 Hirano: 这哪叫护航,根本两回事 10/20 15:26
39F:推 sark4566: 又一个 哈哈 好好笑 10/20 15:40
40F:推 fdon: 泪推....... 10/20 15:43
41F:推 babyMclaren: 推 10/20 15:50
42F:→ WeaveBear: 这国家对惯老板最好了,根本VVIP 10/20 16:19
43F:推 hk416: 有道理 10/20 16:21
44F:→ hk416: 马英九祸害台湾八年 10/20 16:22
45F:推 passTWth: 马祸害吸血八年 10/20 16:26
46F:推 kebling: 真是太厉害了 10/20 16:38
47F:→ felixD: 台肯TT 10/20 16:40
48F:推 lanhow: 10/20 17:26
49F:推 MurderKiller: 有道理 10/20 19:05
50F:推 Hotaruinori: 正确 10/20 19:10
51F:推 rota: 说护航的脑袋里装的是什麽 10/20 19:14
52F:推 Hotaruinori: 修法啊 那些财团立委不要选 10/20 19:15
53F:推 jark41: 可 悲 的 劳 工 10/21 02:02
54F:→ bms: 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 10/21 09:55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zukitw (36.239.145.95), 10/21/2015 19:20:33
55F:推 volkov: 不找律师处理,重判很常见 10/23 09:19
56F:推 nastika: 才在公民版发文 真的太大小眼 脑残的是老百姓也都认同... 10/24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