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1478960 (Kiwi)
看板Employee
标题[请益] 失业给付认定疑问
时间Wed Oct 19 16:30:49 2016
今天完成第一次的失业给付认定
承办人员说明天将资料送至劳保局
也说了劳保局审核时间扣除假日需要7-10个工作天
假设手上有一份工作报到日为10/31
这样算一算为劳保局7-10个工作天内的第8天
而新公司也在10/31加保了
这样会影响到劳保局的审核资格吗?
会因为新公司加保後而导致不符合失业给付的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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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q1478960 (223.138.122.196), 10/19/2016 16:31:31
1F:→ kaede712: 会。只要审核当下你有劳保就取消了~ 10/19 22:59
2F:→ kaede712: 可以跟公司协调,说明情况等给付下来再开始加保 10/19 22:59
3F:→ kaede712: 只是尚未加保的几天,你不能有任何意外,车祸都不行。 10/19 23:00
4F:→ kaede712: 否则会害到公司,也害到你自己。 10/19 23:00
5F:→ kaede712: 顺便提醒,新公司就任满三个月,可以请领剩下的失业给付 10/19 23:01
6F:→ kaede712: 半额。也就是说你後面可以领到五个月总额的一半。 10/19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