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ago (樱色舞)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心得] 国防部文职人员二等书记官口试
时间Fri May 23 08:46:19 2008
侥幸考上了,分数文以後再PO,趁记忆尚未腐败以前PO口试问题
口试五人一组,刷一个,来考的几乎都是在职公务员,有政风也有人事行政,也有法院书记官
当然还有我这条子,三个文化的,两个台大的
口试委员三个人里面,我认得最左边是育达财法系主任韩毓杰,国管院人称韩帅,军法大老
中间是个高院庭长翁先生,右边是一位刑法的黄惠婷老师(感谢警大长官指正)
口试由大家各自简短三分钟自我介绍
接下来提问
每个人依照顺序回答
首先是翁先生
他问书记官如果碰到审判长要求就已经制作的笔录为内容更改
书记官应该怎麽处理
我只记得前两天参观高院的时候刚好法官有提到书记官的独立纪录权
所以就回答了,会坚持自己职务,不改,本於书记官纪录权
然後其他同学都回答会去听了录音档案後顺着审判长心意去改
正解:应该要附记方式,先顺着法官的意思,然後注记本来的纪录内容
不然当年侯宽仁的书记官就是因为没有注记,就被栽了公务员登载不实而锒铛入狱
(口试委员讲的)
接下来是头发光亮整齐帅气的韩帅了
韩帅问了一个开放性的问题
你觉得军事审判法以及陆海空军刑法有什麽修改的刍议
大家纷纷就专擅的部份来回答
例如公然侮辱上官比起公然侮辱罪刑贵个两倍之类的还有军事审判的覆判制度什麽什麽
我因为完全没读过这两个法,所以一开始也呆掉了,大家都说去那边都是闲话家常的啊....
怎麽大家开始就认真起来了??
後来决定使用禁断奥义大绝招
[我论军事审判以及军刑法於非战时存在之必要]
果然韩帅眼睛亮起来了....
最後韩帅语重心长的说
各位都很有勇气也很真诚,但是以各位对於军事审判制度的了解
是不如各级军审法院的随便一个军法官的
招考简章上面写各位以後进入军法司是要从事法律修正的工作(手里拿了一份文件摇啊摇)
(有吗?有吗?我回家翻了PDF档案没有看到这段啊!韩帅你的版本是航空版还是海外流出版.)
请各位以後任职,记得回国管院去听听课..........
最後是黄教授
他说,
想发言的问题竟然已经被前面那位Charming同学给点出来了,所以只好问两个问题,
然後Charming同学只要回答後一个
一、平时军事审判制度究竟有无开设必要性
二、军刑法对於军人课予较高的刑罚,就同一行为而言重於其他人,是否有道理
第一个问题,大家还是采取要开设,应该对军人有较高的守法义务水准,
军事有专业性,在法院分工专业化,应该有专属法院如智财法院这样的开设云云
第二个问题小弟又开始耍白烂.
我采取行为刑法的见解,所以我觉得除了专属於军队才有的罪刑外,例如逃亡
就同一个罪行内容军刑法不应该另订重罚,穿了军服不是就该死之类的举例
可以从行政惩处(陆海空军惩罚法)来搞的已经有很多了,
不必要把行政不法弄成刑事不法,全部都搞成军刑法
教授微笑看着我,Charming,你真的能够在军法环境适应吗??
你的想法迥异於大部分法律人呢...
我说:OK的啦.....
大家都快要笑场了......
後来韩帅继续用剩下的十分钟问了大家一些补充性的小问题
并且教了一些比较军事审判法的问题,韩帅上课了.....
(德国制与法国制度的差别,前者只有战时才开设,後者以前是常设,最後是美国制度的演进)
然後说,他觉得大家好像回答得都没有很好,不过希望大家好好努力...
最後是翁庭长出来打圆场了,好好好,请各位离场,我们要计分了
(其实他们早就写好分数了,我有瞄到他手中纸条的数字)
离场时我听到他说,各位委员,我们该怎评分才好啊.......
出来以後,学弟(小我七届,B883012XX的)跟我说,
学长,你好另类,这样回答挺猛的
我心中的OS:唉.....
因为我没有读书啊.....军审军刑根本没念过,问了我实质问题我也不懂
,只好把大家思绪扯开,不要放在专业问题上,不然我铁挂的
算是另类的口试过程与心得PO文吧......
希望对有心准备的人有点帮助,题型啦,不要学我回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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