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ty (圣披头堡堡主)
看板F4
标题歌坛新秀 不及天字辈
时间Tue May 14 23:38:22 2002
记者 赖怡铃/报导
人气红不让的 F4 的唱片身价还算「实在」,当然比初出茅庐的新人版税
高,只是也不可能和歌坛的天王天后拚身价。
F4 因偶像剧「流星花园」一战成名,在经纪公司规画下,展开全方位的
发展,拓展事业版图。四人把握时机率先向歌坛进军,由於和唱片公司签
约时名声已响彻全台,成为当红偶像,身价自然高於一般新人,但不论如
何还是歌坛的新秀,也不能和天王天后相比。
据了解,唱片公司的新人唱酬部分为十万到二十万元,大牌歌手自然加倍
,而在唱片业最旺的时候,新人则要卖破十万张才可以有版税可抽,目前
的唱片状况,则是过五万到七万张就有机会抽版税,新人的行情则在八元
上下。
而 F4 的唱片约又分为合辑和个人的部分,合辑的唱酬由於四个人均分,
自然超过二十万元,版税则是卖过五万张後,四人可以合抽约四十元的版
税,以热销的专辑「流星雨」来看,四人约有上百万元进帐,但此行情和
唱片界大好时相比,四位当红偶像的收入着实不高。不过由於合约已签定
,F4 并未因日後又在香港、大陆市场走红而要求调整版税,经纪人江一
朋表示:「调价的事要等合约满了以後再谈,因 F4 在乎的不是利润,而
是歌迷对他们努力的肯定。」
而个人专辑部分,以已推出专辑的仔仔为例,个人唱酬部分高於二十万元
,版税比照专辑「流星雨」,卖过五万张即可每张抽十元左右的版税,据
悉,其他四人均比照仔仔的模式。
【2002/05/14 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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